死亡风险
慕尼黑第一地方法院将“死亡风险”作为评价蒋中懿案的关键。蒋中懿被起诉的罪名中,最重的是七项谋杀未遂;张大鹏案中,最重的指控也包括四项谋杀未遂。Tong Z.案里,也有一起行为被法院认定同时构成严重强奸和危险身体伤害。换言之,这一系列案件并不只是“下药迷奸”。药物不仅是控制工具,更会直接威胁到受害者的生命安全。
从2024年2月8日至12月6日之间,蒋中懿至少七次在女友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她使用镇静药物。起诉书反复写到,这些药物影响中枢和维持生命的生理过程,足以导致死亡。镇静状态下,受害者的咳嗽、呕吐、吞咽等保护性反射被削弱,一旦呕吐物或胃内容物进入肺部,就可能导致窒息或功能性肺衰竭。
在其中一次犯罪中,药效减弱后,受害者开始反抗。她收紧双腿,用手推蒋中懿的上半身。蒋中懿没有停下,而是拿起事先放在床边的注射器和纱布,再次对她使用麻醉剂。他把浸有麻醉剂的纱布放在她鼻子上,并用口罩固定,随后继续侵害。起诉书写到,过程中受害者仍不断出现防御性动作和反应。
另一次犯罪中,蒋中懿通过摇晃、呼唤、打脸、把手指伸进受害者口中等方式,确认她已经完全镇静、无法反抗。受害者没有反应后,他用透明胶带把她的眼睑向上贴住,让她眼睛保持睁开。凌晨5点43分,她仍明显处于镇静状态,趴在床上,脸下方放着白色纱布。
起诉书中几乎在每一次犯罪事实之后,都重复出现一句相似的话:蒋中懿知道,在不受控使用麻醉药物后,他已经造成足以让受害者死亡的条件;受害者没有死亡,只是偶然。
法院认定,蒋中懿使用的麻醉药物,即使单独使用,也应由医生操作;而他同时使用三种药物的组合,连专业麻醉师都不会采用,因为对人体过于危险。法院认为,蒋中懿已经清楚这些药物的风险,却仍继续实施。
最终,法院最终认定其中两起构成谋杀未遂。视频证据显示,受害者两次出现呼吸受阻、生命危险,而蒋中懿不仅没有采取救助措施,反而继续施暴。法院说,受害者最终活下来,纯属偶然。
宣判时,审判长科彭莱特纳(Markus Koppenleitner)说,蒋中懿的行为是“高度犯罪性的、高度专业化的”,也是“蔑视人类和女性的、怪物般的”。被告人将其犯罪行为拍摄成视频,并整齐地储存在硬盘中。即便是经验丰富的刑警,在看到蒋中懿保存的视频后,也对视频中展现出的对女性的蔑视感到震惊。

庭审上的蒋中懿
死亡风险不是个别案件,而是药物性侵本身的共同风险。张大鹏案中,法院同样多次强调“迷奸”并不只是让受害者失去意识,而是让她们进入可能死亡的状态。2021年1月,张大鹏多次在受害者N的饮料中加入安眠药。法院写到,N因药物进入深度无意识状态后,维持生命的核心生理过程已经受到影响,足以导致死亡。犯罪过程中,她至少一度出现呼吸道部分阻塞,甚至短暂完全阻塞;呼吸道完全阻塞时,她完全不能呼吸。
由于N在被镇静前没有经过医疗麻醉所要求的禁食,一旦胃内容物反流或呕吐物进入肺部,就可能导致呼吸道阻塞和功能性肺衰竭,进而直接窒息死亡。法院认定,张大鹏清楚这一点,但为了实施性侵,放任了受害者死亡的可能性。
这种判断在2022年7月18日张大鹏针对一位单亲母亲的案件中达到最重。张大鹏将安眠药注入食物,再作为礼物送给她。受害者进食后,在自己的卧室失去意识。之后,张大鹏又追加使用吸入性麻醉剂和另一种镇静药物。法院认为,三种药物叠加后,受害者的生命和健康风险进一步升级。张大鹏知道这种风险,却仍继续实施性侵。
法院认定这起案件构成谋杀未遂。判决书写到,张大鹏中断犯罪后曾靠在卧室门口听里面是否有动静;没有听到声音后,他知道受害者仍处于麻醉状态。随后,他去睡觉,第二天离开公寓,没有查看受害者是否出现呼吸麻痹、呕吐物吸入等并发症。法院认为,他关心的只是自己是否会被发现;至于受害者的命运,甚至她是否会死亡,他已经不再作任何思考。
我会是受害者吗?
迷奸案件中,寻找受害者是一件困难的事。真正让她们确认自己是受害者的,往往不是自己的记忆,而是警方后来在被告人的硬盘、手机和聊天记录中发现的照片和视频。
受害者N从2021年1月遭受张大鹏的侵害。2024年11月,张大鹏被捕后,警方在他的外接硬盘中发现了针对N的照片和视频。起初,警方无法确认她是谁。直到2025年10月24日,张大鹏在庭审陈述中说出她的名字,警方才找到她,并传唤她出庭。
从被侵害,到N确认自己是受害者,中间隔了约四年半。
一位熟悉张大鹏的女士刘淑(化名)告诉正面连接,去年11月,N通过小红书联系到她。两人原本只是因为都认识张大鹏而开始交流。聊到后来,刘淑得知N曾在2021年与张大鹏有过一段同住经历,开始怀疑她也可能是受害者,便劝她尽快联系德国警方。
当时,N仍在国内。对“自己可能是受害者”这件事,她一开始很难相信。在刘淑的帮助下,她与德国警方取得联系,通过线上方式核对相关信息。最终,她确认自己是张大鹏案中的受害者之一。刘淑回忆,N得知真相后非常震惊,也很愤怒。她一直把张大鹏当作朋友,也很信任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在那段关系里遭到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