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好文 > 正文

首发 仲维光:共产极权主义的重磅掘墓人

—布拉赫及其对极权主义思想及历史的研究(续一)

作者:
对于曾经孤独地奋斗的布拉赫来说,让他十分满意的是,1989年苏东共产党集团崩溃后,国际社会所产生的对于共产党极权主义运动和独裁专制之间的比较研究和反思再次成为人们日常的思考问题。当年那些批评和反对极权主义概念的人,不仅是试图减少这个概念对于共产党统治者所造成的揭露和伤害,而且甚至扩展到了基本的方法论问题,但是在1989年后,布拉赫倡导的这个概念在他的晚年获得了全面的肯定和接受。

基特尔教授认为,布拉赫和孔策争论的中心问题是,在精确意义上30年代布吕宁的紧急状态下政府是第三帝国的前身,还是如孔策所认为的那样是拯救民主的最后努力。对此,他认为,真实情况应该是二者兼有,因为布吕宁和他之后的内阁虽然走向了用军队支持保护的专制,这是不能够令人接受的。但是这和后来的希特勒的独裁专制相比,它的伤害就极为有限了。还是后者更加不可令人接受。布吕宁虽然不能够被看作是对于民主的最后拯救,但是可以看作是阻止1933年希特勒上台、阻止德国走向这条道路的最后一个努力。对基特尔来说,不是布吕宁而是胡根贝格和德意志民族人民党(DNVP)中的强硬派核心是魏玛共和国的掘墓人。他认为,在谈到魏玛共和国消亡阶段的政治形势的开放性的时候,孔策对布拉赫的理解是错误的。事实上1933年希特勒攫取权力既不是必然的,也不是一次意外发展,历史学家记述的历史是二者之间。对此寇尔伯教授则认为,布拉赫的这个研究正是强调了1930年一个不是被迫选择的总统内阁是一定能够发挥作用的,它并不是如孔策所说的,是一个完全失败的政党政治的必然结果。

2.5布拉赫魏玛共和国的消亡研究的意义

2007年10月,在为布拉赫为杂志30年的工作后退出编辑部而举办的讨论会上,主持人穆勒教授在引言中认为,布拉赫关于魏玛研究的着述,是一本经受了历史考验的重要着作,很少有书如它那样,在经过几十年后依然非常具有阅读的价值。然而,令人惊异的是布拉赫的很多着述都是如此。所以他认为,布拉赫是位极为独特的历史学家。在当代历史学上他不仅是那些名列前茅的历史学家之一,而且根本就是在这几十年的历史学者中的执牛耳者。

布拉赫的这本研究着作,自从1955年出版后,一版再版,即使不用被一面倒地热情地接受这样的说法,但是还是可以说受到非常广泛的高度评价。一向以说好话吝啬的恩斯特•弗兰克尔教授,也就是评介他的这部升等论文的教授,认为这是一本“辉煌的着述”。30年后,德国研究当代史的哈根•舒尔策(Hagen Schulze)教授在他的关于魏玛的着作《日尔曼人和他们的国家,魏玛、德国1917-1933》(Die Deutschen und ihre Nation. Weimar. Deutschland1917-1933)中称布拉赫的这本书“直到今天也没有任何一本现代的作品能够取代它,它堪称是当代史中的一本经典着作。”

布拉赫的这本着述和一切具有重要意义的伟大着述一样,当然不会是没有异议及争论的,但是可以毫不过分地说,它出版后的半个世纪,在这一研究领域的人,无论从哪方面说,无论从年龄来说是哪一代人,都承认这本书对于他们的学术生涯的影响。

柏林自由大学的政治学历史学教授里特尔(Gerhard A. Ritter),比布拉赫小7岁,生于1929年。他认为,布拉赫的这本书一些看来十分极端的说法给了他非常大的启发。例如布拉赫认为,1848-1849年革命的失败,中断了德国的欧洲发展之路。此后在俾斯麦的领导下,并且通过他的领导及必须优先的外交政策问题使得政府毫无顾忌地充分利用了爱国心理,从而导致了内政的重大发展变化。这给了他非常深刻的印象。这对于他们那代人,在1945年二次大战结束后寻求到底是什么阻碍并且导致了第二次民主的失败,魏玛的经验能够给未来发展哪些启示,布拉赫给出的回答是令人信服的。

里特尔教授认为,布拉赫在50年代中期在柏林自由大学完成的这部着述,也是新的政治学的种子的萌芽。它使得政治学和历史学相连,并且带有历史学的性质。这种特点在此后出版的布拉赫和弗兰克尔共同编辑的《国家与政治》一书中,布拉赫在前言中明确地做了说明。

这本1957年由费舍尔出版社出版的词典式的书籍,到80年代已卖了40多万册。在这本书中,历史是运用政治学的基本学术规范描述,而每一个政治学概念充分浸染着历史性。而这在布拉赫关于法西斯主义、纳粹和极权主义的历史研究中已经成为他的基本思想的核心。在他后来的各类着述中更深化了这个特点。他把釐清自由主义的,保护基本价值的改革思想和政治行为作为自己的任务。对于德国流行的在文化人类学的悲观主义和那种千年盛世使命的完美的妄想(在前者,他们试图通过建立和加强一种专制来克服溷乱、保护社会的秩序,在后者他们则认为,为了实现他们的目标,创造一种新的人和人间天堂,採用任何手段都是正确的),布拉赫明确而坚决地拒绝这两个选择及道路,不断地明确、清楚地指出他们的诱惑及其危险,以及走出这个百年困境的另外一条通路。

如前所述,布拉赫的这个开创性的研究工作受到高度评价,由于这个工作他被称为是德国处于历史性的痉挛时期,民主觉醒时代之子。他的这部关于魏玛共和国的研究着作奠定了50年代中期那个时代开始的对于过去德国历史重新思索研究,是走向民主之路的基石。与此同时它立即受到那些对此持有保留态度的人的反击。为此,33岁的布拉赫和传统的佔据统治地位的德国知识界之间发生了激烈的对抗。

在这个对抗中,值得思索的是,和十几年后1968年那些在德国社会上发起反叛运动学运的青年人相比,布拉赫远比他们更早地重新思索,并且对抗德国曾经有过的历史传统。但是,有意思的是,到了六八年布拉赫却是作为保守、老式的知识分子教授出现的。而它的原因却正是因为,布拉赫的思想及研究的基础是对于极权主义的批评性的研究,而这就决定了他针对的对象不仅是纳粹,而且包括共产党政权,以及所有20世纪的意识形态化的观念思想。所以不到五十岁的布拉赫不被六八一代受到共产党支持和煽动的学生运动认为是自己人。*

3.与历史学密切相连的极权主义研究

如前所述,布拉赫之所以能够在历史学上,在对德国当代史研究中做出开创性的、颠覆性的贡献是因为他引用了不同于此前德国的传统治史的新的方法。他的历史学的基础是新的政治学思想,而这个新的政治学思想就是布拉赫对于极权主义理论及思想的认知和研究。布拉赫不仅在他最初的升等论文中充分地运用了对极权主义问题的认知,而且在其后,即50年代后的半个多世纪中,在冷战时代,在极权主义研究领域中做出了非常独特的贡献,成为这一领域中在德国和欧洲最重要的学者。这使得他不仅在德国的历史学领域,而且在政治学领域都成为重镇。

布拉赫对于极权主义问题的研究,由于它在他的研究工作中是作为他治史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框架,因此这一研究不仅和基本的思想研究,即概念和理论研究联繫在一起,而且和它的历史学密切相连。在布拉赫对于极权主义的研究中,历史感、历史性是他的一大特色,而这也就又决定了布拉赫的研究不仅和德国当代史,而且和正在发生的事情,和德国社会的文化思想及社会演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3.1在布拉赫研究魏玛时代及纳粹问题中的极权主义问题

3.1.1以古代史为专业的布拉赫在美国哈佛大学进行了一年的博士后研究、学习之后,返回德国进入了柏林德意志政治学院的政治研究所从事当代史研究。战后,50年代初期德意志政治学院政治研究所的当代史研究,是作为德意志政治学院对极权主义和多元主义之间的区别的研究的一个应用和补充。这个补充关係可以从这个事实看到:1957年弗兰克尔教授和35岁的布拉赫共同主持费舍尔辞典的《国家与政治》一书中有关这方面问题的编撰。而事实上,前已介绍的布拉赫1955年的升等论文《魏玛共和国的消亡》,是布拉赫领导的这个部门的第一个阶段的成果。它也是由弗兰克尔及该所的另外一位教授汉斯•赫兹菲尔德审定的。布拉赫的这本书也使得这个研究所在50年代获得了国际性的名声,尤其是在美国和英国,这本书成为瞭解德国的最基本的着作。

在这本书中,虽然布拉赫没有对极权主义理论进行直接的探讨,但可以说从布拉赫到研究所开始,极权主义概念就是他的研究基础。因为这个研究是建立在民主与极权主义制度的对立基础上,因此在他的关于魏玛共和国解体的研究中关于权力转移的研究,如果没有极权主义概念根本就不可能展开。事实上还不仅如此,他其后1960年的工作也是建立在极权主义理论基础上的。这个工作是他和格哈德•舒尔兹(Gerhard Schulz)及沃尔弗冈•藻尔(Wolfgang Sauer)合作完成的,藻尔后来出版了《纳粹攫取权力》一书。这本书天衣无缝地接续了布拉赫关于魏玛解体一书,把纳粹1933到1934年攫取权力分成四阶段。

关于纳粹攫取权力,柏林老一代的政治学者弗兰克尔及弗朗兹•诺依曼(Franz L. Neumann)早在流亡期间就发表了对这个问题的重要的具有影响的分析。弗兰科尔在1941年在美国发表了《双重国家》。诺依曼1944年出版了《巨兽》。这裡必须要说的是弗兰克尔始终阻止他1941年的英文着述翻译成德文出版。因为儘管这本书用英文改写后,和他1938年写作的此书的德文稿相比,已经大大地去除了马克思主义,但是他感到,在这本书中依然还是太马克思主义化了。这本书的德文本一直到1974年才出版。而38年的那个原始版本和弗兰克尔的其他着述又过了23年,一直到1997年才作为历史文献结集编辑出版了德文本。对诺依曼也是同样的情况,他一直坚持,《巨兽》一书的德文本出版,必须在他作了根本的修订后才能够出版。

布拉赫60年代的工作当然是在这些历史性的工作的修正基础上进行的。弗兰克尔在《双重国家》一书中提到,在德国的垄断资本和集权的国家制度之间存在着一种功能性的关係。对于这一关係,在布拉赫、藻尔和舒尔兹的工作中反转了它们之间的关係。极权的国家决定了经济政策为它的政权服务。纳粹的统治只会採取这样的经济政策,也就是他们如何能够在已经被毁灭的生产能力中“巩固统治”,“立稳脚跟”、“发展”才是他们唯一要考虑的。

在诺依曼的《巨兽》中,他认为,在第三帝国中有一个社会集团,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的需要建立并且坚持极权主义的专制。他的这个对于权力结构的分析,在布拉赫等人1960年的研究中并没有被接受。代替这个看法,布拉赫们提出极权主义的“领袖国家”看法,认为希特勒根本上已经成为一个全能的独裁者,他赢得了完全的、自由决策的权力,按照他自己的计划排除掉了所有的反对者。后来当代史专家汉斯•莫姆森(Hans Mommsen)进一步论证了纳粹集团内部的溷乱和权力争夺,由这些不同团伙的对立及合作,奠定了他们的领袖的最后的决定性作用。

3.1.2《纳粹攫取权力》这本书的引言是布拉赫单独撰写的。他在引言中阐释了他对于极权主义理论的理解。在这篇序言中,他发展了3年前他为费舍尔辞典撰写《国家和政治》时的看法。布拉赫在这本辞典中对于极权主义的定义是以着重突出它的现代特点开始的。

“在现代统治制度中极权主义代表了一种朝向中央极权化,整个政治和社会及精神生活一致化和监控统一化倾向的极端的扩大化的形式。”(《国家与政治》,1957,法兰克福,第294页)它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所展现的不同的历史现象形式分别是共产党、纳粹和法西斯主义政权。儘管它们出现的历史前提和条件不同,但是布拉赫在这裡得到了几乎和弗里德里希(Carl Joachim Friedrich)和布热津斯基(Zbigniew Brzezinski)同样的看法,这三个政权都同样具有以下典型的特徵:

否定任何和他们竞争的其他的政治群体存在的权利;

否定在政治范围以外存在的生活和文化的独立自决的权利;

存在着一个被定义为永远不会犯错误、不可取代的政党;

一个充满斗争性的,起着以前宗教所起的作用的意识形态;

利用现代技术无所不在的监视以及对于民众乃至对于整个制度的操控。

按照布拉赫对于极权主义的理解,他拒绝在分析这种现代专制的时候,把法西斯主义作为普遍概念使用。他认为法西斯主义和意大利的特殊情况相关联,如果作为普遍性的概念它就无法解释德国纳粹和意大利法西斯主义政权在目标和很多统治措施上的不同。为此,他认为极权主义概念涉及到不同的独裁制度中对社会的操控和渗透的强度的程度问题,而这是斯大林的共产党集权主义政权,希特勒纳粹德国和墨索里尼的法西斯意大利所都共同具有的。因此他认为极权主义概念是比法西斯主义更为普遍的概念。

在《攫取权力》的序言中,布拉赫展开了他在具体历史研究中的一些思想。按照他的想法,德国的纳粹是极权主义研究中的一个特例。他再次提出极权主义制度是“一种新的,完全属于我们这个工业化的大众社会的世纪的产物。”极权主义的制度形式,极权国家是那种中央极权,它的一致化,单方面控制不仅在政治上而且也在社会和精神生活上,它在我们世纪的那种历史动力支配下获得了特别的效力,并且由此进一步超越了旧的专制和独裁统治的形式。

极权主义是20世纪的新的现象,甚至可说是世界大战后的社会心理危机的结果。它包括了所有以往及现存的其他不同专制的因素和形式:那些被称为东方专制、帝国主义专制、等级专制、法国革命式的的极端民主专制、纳粹以及共产党专制的制度。布拉赫认为极权主义是带有20世纪的现代特点及可能的一种新型的综合,并且由此形成了极权主义的各种自己的特点。为此,他集中研究、描述了极权主义制度的各种制度特点,而拒绝了那种认为共产党极权主义在“理智”上比纳粹等要好,具有更高的水平,它们有一种所谓人道的统治目标的看法。布拉赫认为,这种看法是不成立的。他认为,所有这些以目标为说辞的说法都是一种从来也没有被证明过的“宣传”,无论是共产党还是纳粹德国,他们都几乎一直是同样地、不断重複地使用这种“未来的民主”、“民族国家中的彻底民主”的许诺。

布拉赫接着谈了极权主义的主要特徵,在这裡他主要谈的不是自己的理论,而列举了弗里德里希、弗兰兹•诺依曼、齐格蒙德•诺依曼(Sigmund Neumann)等人的理论描述。对于布拉赫当时的情况,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弗兰兹•诺依曼,他主要根据诺依曼在1954年去世之前所提出的看法。

布拉赫是以弗里德里希关于极权主义所作出的着名的结构特徵的解释开始的。但是他很快感到这还不够。因此他使用了诺依曼关于独裁专制的理论进一步补充了它。诺依曼的工作成果在他去世后的1957年,作为遗稿得到出版。布拉赫使用了诺依曼所注意到的关于极权主义制度的政治合法性问题,认为极权主义的存在不是依靠恐怖,而是依靠利用了“民主制的各种形式和说法”。这也就是说,它保留了民主制的门脸。例如那种表面形式的同意,一起鼓掌欢呼同意或否定,并且这种运用所谓“民主集中制”形成一种新型的极权主义专制。

布拉赫在诺依曼的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认为,极权主义不再更多地是如传统专制那样依靠独裁者的政变或者革命团体攫取政权,而且也“利用表面的民主形式”!这也是现代极权主义的一个典型的特点!

对诺依曼的思想的进一步思索,使得布拉赫改变并且提出了对极权主义的描述。他认为不仅是“恐怖”,而且还有“操纵”是极权主义统治的特点。“恐怖”在其他的国家统治形式中也可能存在,但是这种形式的“操纵”却是极权主义制度所特有的!

对此,布拉赫说,“这裡,在对国家和社会的操纵方面存在着极权主义与独裁、专制(autokratisch absolutismus)或更早的凯撒专制的最深刻的区别。同样与仅仅是专制的国家,以及在20世纪的条件下依然在君主专制和伪民主的极权主义二者统治形式之间中间地带的各类专制制度的区别也是如此。”

为此,最终布拉赫接受了齐格蒙德•诺依曼的观点,极权主义制度的“永远革命”的特点。当那些掌握极权主义权力的人想要改换的时候,极权主义制度就会永远运动变化。因此极权主义国家在以不断必然向上发展来迷惑民众的时候,总是会利用新的领域中的他们所能够控制的动力。

3.1.3布拉赫对于极权主义的理解并没有要求一种新的理论,或者是一种对于已经存在的理论的根本的修正,而是进一步对已经有的理论的思索探究和推进,也就是在他的经验研究中提出的问题所带来的意义。因为的确是如弗朗兹•诺依曼所说,极权主义攫取政权不再是经典的、传统意义上的政变,而是利用了所谓的“维护民主”。他认为极权主义在攫取政权的时候“利用了现代民主社会的一些因素”是比其他的别的方面更为重要、更值得研究的一个特点。所以布拉赫对于当代史的研究也没有朝向一种新的概念,而是集中在如何能够区分这些具体的事情和问题。他认为政治学、社会学和国家学说中的极权主义理论需要针对现实、针对正在变化中的事物的具体化的研究,需要通过对于原始材料和问题的具体分析来确定。

对此,人们可以以他对于极权主义理论研究的所做的工作来总结布拉赫在政治学研究所的工作。这个工作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他的经验历史研究极大地丰富补充了极权主义的理论研究;另一方面,布拉赫领导下的探究却并非是没有光彩的。在把极权主义研究应用到另外的超出纳粹的领域中,布拉赫认为对这样一个前提做经验主义的考察是可能的,这就是意大利的法西斯主义、德国的纳粹、苏联的共产党制度和东德统治制度是都可以同样使用极权主义理论来表述。为此,布拉赫领导下所做的这一极权主义理论的经验研究实际上带来了更具体的比较研究。布拉赫对于他的研究所作的进一步的继续,使他更多地介入参与了当时的对于东欧问题的研究:对于极权主义与民主的具体的对立的分析研究,而这就使得他超出了具体的对于极权主义的经验研究。而这也使得布拉赫更激烈地受到阿登纳时代德国政治学领域以及当时那些保守的历史学者们的批评。

布拉赫对此的研究则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研究工作在具体的研究中是如何富有成效地转变发展的。概括他的工作,大约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1)用来对当代历史各类关係研究的普遍的极权主义思想;

2)用来描述研究德国当代历史经验的主导思想;

3)用来具体区分分析各种极权主义存在的不同形式及现象。

对于一般的极权主义理论的研究及讨论,布拉赫所发挥出的作用,既不是在紧接着魏玛研究工作后的篇章——《纳粹攫取权力》中,也不是在他50年代和60年代的其他工作中,儘管在他对于纳粹政权的研究中,他的影响及批评性看法受到他的同时代的保守的德国历史学界的拒绝和驳斥。他对极权主义理论的直接涉入及贡献在70年代,那时,他以前研究极权主义的合作者们都已经宣佈放弃使用极权主义理论,但是布拉赫却全面地捍卫并推进了对于极权主义理论的研究和使用。

3.2极权主义概念和法西斯主义及其研究

3.2.1历史争论

在60年代和70年代关于极权主义概念曾经发生过激烈的争论。这个争论的产生,是源自于对纳粹的国家社会主义和共产党专制的研究而来,它们究竟又有哪些不同,是否可以同样用极权主义概念涵盖。由于这个涵盖实际上意味着这两个专制是可以等同并论的。因此,这甚至让极权主义概念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遭遇到激烈的排斥,或者面临严格的使用限制,或者强烈的否定性的批评。这场争论甚至可以说延续到今天,因为在1989年柏林牆倒塌后,法国出版了共产主义黑皮书,再次重新更为明确地提出这个并论问题。儘管和以往不同,极权主义已经普遍地为人们所接受,但是在共产党和纳粹是否能够相提并论问题上,依然遭遇到激烈的反对。

实际上,60年代到70年代的这场争论也不是什么新的争论,早在20年代初期极权主义概念产生后,不久人们就面临是否能把产生于意大利,后来更多地用于布尔什维主义制度批评的极权主义概念用于德国纳粹、国家社会主义问题。而当时的反应和30年后,60-70年代的现象相反,保守派人士不愿意把如此负面的概念用于纳粹。现在,在60年代,由于冷战,把世界以及德国分成了两个对立的阵营,意识形态上形成尖锐的对立,这个分化非但没有加深人们对于刚刚过去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纳粹及法西斯的认识及反省,反而形成一种被政治和价值认同问题所导向的所谓“学术问题”争论。

为此,30年代、60-70年代,以及90年代后的三场争论,无论哪场都让我们看到,影响学界、知识精英和社会接受一个概念的,不是纯粹的学术问题,而更多的是涉及到价值观的政治看法问题。

在60年代、70年代德国发生的那场讨论中,布拉赫在他对于魏玛共和国的消亡和纳粹崛起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地认为,在学术研究中,极权主义概念对于过去的法西斯问题、纳粹问题研究是一个更适合的概念。他把对于意大利法西斯和德国的纳粹问题的研究所使用的法西斯主义的概念推进到更为普遍的极权主义概念,并且在这个方面的研究中一直坚持探究并使用极权主义概念,以此来替代法西斯主义概念。在那一期间,他在对于在民主上失败了的魏玛共和国的研究基础上,围绕纳粹的攫取权力和统治,在很多论文中都对极权主义概念从制度对比分析及概念探究上,在理论上和学术上作了清楚的解释。

布拉赫承认,极权主义概念明显地受到冷战的影响和损害。“事实上关于极权主义问题的最重要的文献中的绝大部分,都是被笼罩在全球东、西争论的阴影中,这个争论简单地把世界分成自由民主和共产党独裁制度两部分。所以这也就难怪很多极权主义概念的批评者把它作为一种因为政治分析所需要的方法,一种用来进行意识形态对抗争论的政治工具。”事实上,在现实存在中几乎所有涉及政治的基本概念都会碰到这样的、可能被工具化的问题。极权主义概念也因为它在分析问题上的表述力量而面临这样的问题,即它在意识形态批评问题上的影响力,尤其是在关于法西斯主义、纳粹,特别是共产党之间的那些看来似乎是不可调和的事实的认识和解释上它所显示的能力。这也就是布拉赫所不断强调的,它对于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极权主义的解释能力及适用性。而这一点也是使得某些人一定要废弃它、或者限制它的原因,然而它却同时也说明,它是绝对不能废弃的。

按照布拉赫的看法,他认为,通过不断增长的技术能力,对群众运动动员、操纵,以及伪民主的合法性来单独垄断权力是现代极权主义和以前独裁形式的根本区别。依据弗里德里希的看法,布拉赫认为极权主义制度有四个特徵:

1)官方规定的统一的意识形态;2)统一一致的群众运动;3)对于通讯和武装机构的垄断;4)对经济和社会教育的一体化官僚控制管理。

但是,对此布拉赫进一步认为,这个基本结构理论在不同的事实背景下不能够被理解为是僵硬不变的概念。他参考了图克尔(Robert C. Tucker)的理论的不断展开、发展变化关係。认为极权主义可以在它所确立的制度和动力变化的双重特性之间震盪,它能够展现多重的面目。为此,布拉赫试图调和弗里德里希和图克尔的理论,找到一个更具有弹性的极权主义理论,并且以此作为更为典型的极权主义特徵。这些特徵或者是在其他的专制制度中,或者是在传统专制及过渡的独裁制度中,在美洲的历史上,在巴尔干半岛,在西班牙,在当时中国的毛泽东及北朝鲜金日成专制下,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

布拉赫不仅不想在“左的”或者“右的”极权主义之间作出区别,而且他建议设立一个极权主义的刻度表,从原始、先期、攫取权力早期,以及巩固时期、战争时期的极权主义,改制的(东德),以及蜕化的(波兰),直到晚期或者新极权主义。这个表也包括各类国家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型,以及官僚型的极权主义概念的变种。对此,笔者认为,这个表当然包括80年代后直到今天的中国共产党统治的新形态。

用这个扩张了的极权主义概念,布拉赫几乎废除了所有的有关现代独裁制度在专制和极权制度间的进一步的性质区别。为此,极权主义的概念就返回到自由民主制度和现代独裁之间所具有的普遍化的区别上。在这裡布拉赫对极权主义概念提出更高要求而绝对不是要把它简单化。他更多地把它限于原始的基本功能上,并且更加精确。因为对于“特殊存在”的“不同”的分析不是极权主义理论的任务,而是对法西斯、纳粹和共产党个体的历史学的研究任务。

作为一个通用的术语,在应用与分析描述各类极权主义的时候所呈现的那些特殊的不同,一定会引起激烈的争论。这尤其是在关于纳粹制度的内部结构问题的讨论上。使用极权主义理论对法西斯主义的研究一般都是由此出发,认为它是一个一体化的,理性化运作,领袖居于中心地位统治的组织,并以此来分析它的一切。但是这个认识却在慢慢地不断地被修正。在它内部存在的各种利益集团和溷乱的内部竞争最终让人们看到一体化机制和多元机制的统治因素之间的矛盾。对于纳粹的这个结构特徵,布拉赫很早就指出过,“在领袖要具有万能的决定性地位的机制中,唯一要排除的就是这种权力功能中的存在的矛盾性、对立性。恰恰在这一点上存在着最深刻的绝对不可能完全协调一致的看法,而非在国家的本来所具有的运作机制上。因为独裁者的最终决定性的地位,正是在不可忽视的互相合作及对立的权力派别和个人的联繫中所确立的。在这种交错中极权的警察国家也增强了它的操纵和强迫作用。”

布拉赫解释了纳粹统治中的对立的权力结构,认为这种分而治之的意识是希特勒有意容忍的现象,因为它能够加强希特勒自己控制一切的权力。针对这一看法,用极权主义理论来理解一体化垄断权力和多元机制之间的矛盾,在当时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在社会及历史方面对法西斯主义研究的批评性的讨论。

3.2.2.极权主义与法西斯主义

在60年代、70年代产生的有关极权主义问题的争论中,极权主义理论受到两方面的强烈的质疑。带有欧洲传统色彩的一些学者认为,纳粹是欧洲社会对于1917年产生的布尔什维主义专制国家的恐惧而产生的,它并不具有那种极权主义的特点。他们不认为纳粹制度是如共产党制度那样彻底的一元机制的,为此,他们针对纳粹党团结构及纳粹统治下的德国社会的带有多元性的结构对极权主义理论提出质疑和批评,并且要求部分地修正极权主义理论,对此,历史学家莫姆森提出,希特勒极权主义之所以能够出现和建立不是在一元机制而是在更多的是多元因素,一个在溷乱的官方无政府基础上的。他认为,纳粹的决策过程是一个非客观化,也就是充满非理性,违背事实的过程。

在这个修正性的解释中,希特勒较少地是在作为一个有意而为之者,而更多地是作为一个对于社会或者被社会强迫做出反应的独裁者。因此,这就相对弱化了希特勒在这个集团内部的权力位置,对权力的操控能力。为此,布罗斯萨特(Martin Broszat)甚至认为希特勒的外交政治决策,尤其是他的灭绝犹太人的政策也具有这个特点。所以,儘管他认为希特勒对外的扩张和种族统治之间有着一种互相之间具有相当影响的关係,但是在总体上他却不认为这是一种经过熟思远虑的计划和历史性的目标,而认为这是被暂时的社会事件的惯性动力所挟持,一经开始就无法控制,由于不断膨胀才导致形成一种纲领。

这种以社会以及纳粹的实际情况及当时的条件来解释纳粹制度,弱化了纳粹的极权。按照莫姆森的解释,在寻找纳粹发展的决定性的过程时一定会返回到一种多元结构机制的基础上。没有看到这些因素就不可能看到历史的真正原因。因为希特勒正是依靠这种溷乱的需要攫取并且把握住权力的。为此,他对纳粹的分析让人们看到,意识形态在希特勒那裡并不具有那种核心和基础的作用,也就是希特勒不是从一开始就是十分有目的、有计划地被意识形态所支配,且沿着这种意识形态发展的。在莫姆森的分析中,更多地是集中在独裁者在具体的社会条件及社会功能中的行为及作用。

通过这个分析努力,特别是把纳粹的结构作为一个政治上的一般功能机制,纳粹不再是一个自成一格的历史现象,而被相对化解释为欧洲存在的法西斯主义在德国的一个变化存在。在普遍化法西斯理论中,法西斯被理解为一种一般社会的特殊的统治形式,它存在于在向工业化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发生危机的时期的产物。因为在这个时候,统治阶层看到,或者说客观地存在着被共产党颠覆的威胁。

与这种解释相应,法西斯主义运动最终就成为一种现代化过程中的特殊结果。因此在极权主义理论中就不能把它和共产党统治等同并论,进行比较。莫姆森要求对极权主义理论进行修正。

按照莫姆森的看法,对于是否选择一个理论,要依赖于对于理解研究对象范围内的事物,它是否能够提出有成效的问题。对此莫姆森认为,极权主义理论仅仅是一个对于一项正在发生的事件过程,所作的一种带有实际性历史结果解释的神话。它试图解释为何会导致法西斯制度,未来会如何发展。根据他的看法,极权主义理论认为纳粹所进行的社会和经济变形仅仅是因为他们意识形态的折射结果。这个理论与一般的法西斯理论相反,“它隐藏了在共产党统治和法西斯主义统治之间进行比较时,法西斯制度下所存在的特殊因素”。“它不是在多元机制中存在,而是在这些非理性的结构中产生出来的冲动导致国家恐怖主义的极端化”。正是在这一点上,极权主义理论在观念史问题上也看不到非理性的这些构成因素。因此,莫姆森认为,当共产党统治制度在政治上更加一体化,日趋有效时,法西斯主义运动却在仅仅是寄生于过去的制度中,利用其同步功能中逐渐失去它的效率。它只能导致某种暂时的稳定,长期却会走向制度的自我毁灭。在这个内部通过领袖神话来保持外部的一致的解决过程中,从属地位的官僚制度增加了它存在的意义。而这个过程意识形态所起的推动作用却很少。因为它只是在这个制度的特殊范围,通过内部官僚机构的运转规律提高了效率,儘管不是使得制度更加稳定。而这就是极权主义理论的弱点,它不能够充分解释法西斯主义独裁与共产党独裁在很多性质上为何不同。所以莫姆森要求,法西斯理论不能够再归于极权主义理论下的一个特殊存在政体,而应该作为一个平行于极权主义理论的一般的理论。

针对讨论中的这种观点,布拉赫还是坚决地、始终如一地坚持使用极权主义概念。对于这种修改的要求,他持反对态度。他认为这类多元因素和机制与极权主义制度完全是两回事。它所谈论及所强调的,一个相对削弱化的,因时即兴的纳粹权力和统治政治,可以回溯到以前的,在老自由主义基础上的极权主义研究对于法西斯主义的分析。当纳粹在同时存在的多元机制的权力结构上,根据一元机制的最高领导迅速排除本来存在的一些功能,以展开到那时还不曾被人熟识的自我动力时,布拉赫认为,这不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现象。对于这个现象,用法西斯理论作为普遍的理论来解释和分析社会和经济问题,只可能消弱对它的认识和瞭解。为此,布拉赫拒绝用德国的法西斯主义来代替纳粹主义。根据各自国家和民族的特殊性,布拉赫把法西斯概念限制使用在意大利法西斯,纳粹国家社会主义限制使用在德国的纳粹。按照他的看法,极权主义是更为普遍的概念,应该用极权主义来比较描述民主和这种现代独裁的不同,这样才能够更清晰、深入地比较瞭解法西斯和纳粹独裁在统治机制、技术上的不同。而一般的法西斯概念却总是离开民主和独裁的区别,把它归结到的是所谓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存在的社会经济的不同。

3.2.3极权主义理论与新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的对抗

在60年代和70年代的讨论中,极权主义理论受到另一方面强烈的攻击和非难是来自德国及欧洲传统的左派知识分子。儘管自由主义者——莫姆森们对法西斯的研究在有关纳粹制度是一元机制还是多元机制结构的争论中对极权主义理论提出质疑和批评,并且要求部分地修正极权主义理论,但是,他们还是坚持纳粹独裁和自由民主制有着根本的区别,他们也由此极权主义理论中对于自由民主的要求密切相连。而极权主义理论的这一要求却是被新左派、新马克思主义的法西斯主义研究作为首要的原则考虑所拒绝。他们试图打开另外一个替代它们的研究领域。

为此,当部分自由主义者们的法西斯研究要求在使用极权主义概念时要考虑到方法论和经验事实的一些限制,但在总体上和原则上还是坚持极权主义理论的时候,新马克思主义的极权主义研究却是极力论述极权主义理论在学术上站不住脚,必须抛弃极权主义理论。

新马克思主义对于极权主义理论批评的出发点是,对于所谓极权主义统治的研究不仅是研究它的统治技术、制度形式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要研究它的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係。自由主义的极权主义理论在作这种研究时会让人们看到一个完全相对立的现象,即如果我们在分析左的和右的极权主义的独裁者时会碰到这样的问题,如果以这样的一个原则,极权主义和民主制分立的原则,那么就会陷入为何纳粹和共产党在内容上有如此大的差异,甚至二者对立的困境。新马克思主义的法西斯主义理论,不仅能够完全避免这个问题,而且还可以看到从资产阶级统治制度衍生出来的法西斯主义与母体之间的联繫。

新马克思主义由此导出并且展开对于极权主义理论的批评和拒绝,认为这个理论缺乏历史性,只是看到共产党统治和纳粹及法西斯的形式上的类似性,而没有看到在社会经济内容上,意识形态上,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上的根本区别。还不仅如此,法西斯主义国家在更深刻意义及内容上和资产阶级民主制相应的事实,必定使得极权主义理论无法解释这点而不断地暗澹下去,乃至熄灭。为此,当运用极权主义理论分析所遇到的这些问题及产生矛盾的时候,最后就一定会使得它沦为一种意识形态性的辩护工具。

对于新马克思主义等这些新左派,以及来自东欧共产党宣传机构的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学说提出的上述观点,用这种总体性的法西斯主义理论作为新的修正性的解释,布拉赫毫不留情地地给予拒绝。如同他对于魏玛共和国的消亡的研究一样,在当代关于法西斯主义、极权主义和假民主问题的历史争论中,布拉赫思考的基础依然是民主的原则。在布拉赫看来,民主是价值问题,他坚持不懈地强调的是,极权主义理论及随之而来的反对极权主义对于理解民主问题的重要性。为此,在极权主义问题上,和他的对于魏玛共和国的研究对抗了此前德国历史界的传统一样,他再次对抗了当时的潮流。因为就在那个时期,60年代、70年代不断地推动扩展使用一般的法西斯理论,让极权主义概念成为一个受人诟病或忌讳的概念,因为极权主义概念意味着,反对法西斯和反对共产党是相联繫的。而与此相反,使用法西斯理论就意味着,反对法西斯的共产党是在民主的光谱中,因此一切不支持当时的所谓社会主义国家及共产党的人,就都有倾向法西斯及独裁者的嫌疑。

当其他的政治学者60年代和70年代谈到东欧集团国家,对于使用极权主义理论节节后退,做出了改变的时候,例如1967年,阿伦特公开明确地说苏联等东欧国家已经不再是极权主义国家了,但是布拉赫始终如一、丝毫不打折扣地坚持使用极权主义理论。儘管他在当时开始的这个讨论中,和那些充满斗争性的意见不同,代表的是一种温和的态度,但是布拉赫针对他们的看法,明确地认为共产党统治依然是“极权主义”,至多不过是“后极权主义”罢了,而不认为经过所谓解冻、改革的第二代共产党人有什么实质性的改变。

而在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对极权主义概念持批评态度的部分自由主义者们,布拉赫儘管在70年代用这个极权主义概念分析批评了他们的法西斯主义论,认为极权主义理论是具有重要基础的最终的理论,但是他也不想把法西斯主义论的存在资格完全排除在外,因为他也承认,极权主义论在分析上也有一些弱点。他认为,这两个概念作为一般概念当然也存在着弱点和界限。在关于20世纪产生的独裁者的政治现象的探究中,无论是法西斯主义论还是极权主义论都不能要求成为完全的分母。与此同时二者在政治上也的确都容易被滥用。只有在比较分析中可以看到它们各自使用的界限。在对于公民社会在议会和资本主义制度中的危机和右翼独裁的关係的分析上,法西斯主义概念显示出它的长处。但是在对于统治制度、结构组织及统治手段的结构性的原理的揭示中,在关于政治事件的分析描述中,极权主义论无论对于右翼还是左翼的独裁者都能够更为有效地揭示它们与具有多元特点及多数决定的民主制的区别。为此,如果说我们应该坚持使用极权主义论,那是因为使用这个理论可以帮助我们从另外一个方向更好地理解民主制度的结构因素。在布拉赫看来,极权主义论是绝对不能放弃的。因为它可以使西方民主制度的价值及结构特点,如此明显地凸显出来。

责任编辑: 江一  来源:来稿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17/0822/9816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