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已有国内外多项关于高血压患者的静息心率与心血管事件或死亡率的关系的研究,显示了心率与不利后果呈阳性相关,也就是说心率越快越不好。
虽然目前缺乏前瞻性以心率作为干预靶点对临床终点影响的药物试验,也缺乏高质量的前瞻性随机对照试验证实减慢心率本身即能带来显著的临床获益,但从流行病学角度来看,心率增快可视为一项独立的心血管危险因素。因此,对心率增快的高血压患者应当给予适当的药物干预。
到底高血压患者的心率达到多少才叫心率增快,教科书上没有明确的定义。传统上正常窦性心律的定义为60~100次/min。但这一定义只是早年专家们的一种共识,没有经过任何科学验证。
临床研究显示,即使在60~100次/min这个正常范围内,较快的心率会显著增加高血压患者的心血管事件和死亡率。因此,以静息心率<100次/min作为高血压患者的心率干预切点并不合适。
在多项国内及国外队列研究和临床试验中,将静息心率增快的定义为>80次/min,心率>80次/min的高血压患者心血管事件发生率和死亡率均显著高于心率相对较慢者。
因此,《中国医学前沿杂志(电子版)》2021年第13卷第4期发表的“中国高血压患者心率管理多学科专家共识(2021年版)”建议:将我国高血压患者的心率干预切点定义为静息心率>80次/min。此共识还建议,高血压患者在静息状态下不同时间点的多次家庭自测心率均>75次/min,也可视为心率增快。对高血压合并冠心病、心力衰竭或主动脉夹层患者,心率的控制标准更加严格。
具体来说,高血压合并冠心病患者心率控制在55~60次/min;
高血压合并心力衰竭的患者心率目标值为<70次/min;
高血压合并主动脉夹层患者,心率控制在50~60次/min。
对于高血压伴静息心率增快的患者,应首先排查引起心率增快的基础疾病及其他因素,如存在,宜首先针对原发疾病和诱发因素进行治疗。
与高血压的治疗方式一样,高血压伴心率增快的患者应进行有效生活方式干预。在此基础上,如果没有达标,就要加用药物干预,优先推荐心脏高选择性长效β1受体阻滞剂(如比索洛尔、美托洛尔缓释片),对肥胖、血糖增高和血脂异常患者推荐使用β和α1受体阻滞剂(如阿罗洛尔、卡维地洛)。
需要说明的是,高血压合并心率增快的患者首先强调控制血压达标,兼顾心率管理,不能只管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