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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剑:从民族主义走向国家主义 【长文慎入】

—中国新左派的政治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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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按:本文是《世纪批判三书》第一部《世纪的歧路——左翼共同体批判》上卷第三章第七节,亦是关于中国新左派批判的收官之作。中国新左派看上去几乎都是民族主义者,他们阐述的中国现代性理论、帝国理论、天下理论、革命理论和普遍性理论,均具有深刻的民族主义动机,试图把中国的特殊叙事塑造为关于世界的普遍叙事。本文从五个方面展开论述,最终证明,中国新左派的民族主义实际上是国家主义,他们的政治归宿是沦为国家主义的附庸。本文27000余字,系作者今年推出的第二篇重要文章,敬请各界读者批评指正。

“排满”与“反帝”,不仅是章太炎的主要理论关切,而且成为晚清知识人普遍思考的主题,即使当时最具有自由主义思想倾向的梁启超,在力求唤醒中国人的民族意识的同时,始终没有忘记提醒国人警惕来自于欧美的“民族帝国主义”的威胁。他把西方列强在中国划分的势力范围,如俄人在满洲、德人在山东、英人在扬子江流域、法人在两广、日人在福建,视为是“民族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瓜分。从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以来,满清政府被迫与外国签署的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对中国知识人的民族尊严既是沉重的打击,也是推动他们民族情绪持续高涨的巨大动力。选择用“民族主义”来抵抗“民族帝国主义”,是梁启超向国家献策之一:“故今日欲抵当列强之民族帝国主义,以挽救浩劫而拯生灵,惟有我行民族主义之一策。而欲实行民族主义于中国,舍新民末由。”【27】中国面临的巨大外部压力,强敌环伺的国际格局,让所有知识人均有一种亡国亡种的紧迫感,在民族存亡的关口,“排满”与“反帝”自然成为民族主义的主要诉求。

如果说康有为的“大同”论是“文化民族主义”,章太炎的“种族革命”论是“种族民族主义”,梁启超的“民族国家”论是“自由民族主义”,那么,孙中山则明确地把民族主义上升到建国纲领的高度,可以称其为“政治民族主义”。【28】1894年,孙中山领导成立“兴中会”,这个组织的名称充满着民族主义色彩,其成立《宣言》亦是向天下昭告中国面临的民族危机:“近之辱国丧师,翦藩压境,堂堂华夏,不齿于邻邦,文物冠裳,被轻于异族。”【29】兴中会的使命就是要拯斯民于水火,切扶大厦之将倾,“兴中”的概念与康有为的“保国”概念已大相异趣。到1905年“同盟会”建立,“排满”的口号被首次公开提了出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同盟会宣言》痛斥满清政府“乘中国多事,长驱入关,灭我中国,据我政府,迫我汉人为其奴隶,有不从者,杀戮亿万。我汉人为亡国之民者二百六十年于斯。”【30】同年,在《民报》发刊词上,孙中山正式提出“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将“民族主义”列为“三民主义”第一条,据“三民主义”提出民族革命、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的三大任务:

“我们革命的目的,是为中国谋幸福,因不愿少数满洲人专制,故要民族革命;不愿君主一人专制,故要政治革命;不愿少数富人专制,故要社会革命。”【31】

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王朝,“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如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32】中华民国实行“五族共和”,是否意味着民族革命的任务完成了?是否意味着民族主义问题彻底解决了?孙中山对此回答是:“吾国种族革命、政治革命俱已成功,惟社会革命尚未着手”,【33】以后的主要任务就是根据“民生主义”展开社会革命。但是,他很快就从民国初期的政治混乱中,尤其是从袁世凯复辟称帝的闹剧中发现,不仅政治革命远未成功,社会革命遥遥无期,而且民族革命仍有待深入进行下去。他对民族主义的理解已不限于推翻满清统治和建立“五族共和”制度,而是把民族主义重新定义为“世界各民族平等”——“世界人类各族平等,一种族绝不能为他种族所压制”。【34】1924年,中国国民党在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宣言,将孙中山的民族主义重新定义为:“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强调国民党的民族主义的目的在“使中国民族得自由独立于世界。”【35】同年1月至3月,孙中山在关于“三民主义”的系列讲座中,将民族主义再次定义为“国族主义”,将“民族”与“国家”联系在一起,认为民族主义是“国家图发达和种族图生存的宝贝”,是抵抗帝国主义压迫和侵略的最强大的思想武器。至此,孙中山的民族主义理论,从“排满”的民族革命论到辛亥革命之后的“五族共和”论,又进一步走向了“反帝”论,民族主义的斗争锋芒从“内”转向了“外”,既是动员中国投身于抵抗世界列强的革命运动,又是鼓动中国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由此奠定。

列文森在分析儒教中国的现代命运时曾认为,中国民族主义是作为一种自相矛盾的学说而兴起的,它含有明显的、日益增长的内在紧张,民族主义者维护传统,其目的是为了使自己能“成为”一个民族主义者,同时,他们又对传统进行攻击,民族主义与传统主义处在一种若即若离的暧昧关系中,它们彼此之间互相利用又互不信任。他的结论是:“民族主义并没有提供一个最终的安身之处,因为民族主义既力图维护日益没落的儒教权威,又曾对它发动过成功的攻击,所以它本身就是躁动不安的。”【36】这个看法是力求揭示民族主义在中国的双重命运:既深入人心——在传统主义日渐丧失吸引力时成为一种新的国家意识形态,又无济于事——民族主义因为攻击传统主义而使自己陷入悖论状态。但是,列文森显然大大低估了民族主义对于“传统主义”(从制度到思想)再度崛起的重要性,没有深刻地估计到中国“民族主义问题”的历史和制度逻辑。

满清王朝覆灭,中华民国创立,这是“帝国”向“民族国家”的转型,在此历史背景下,民族主义构成时代思潮具有必然性和正当性。与欧洲旧帝国的崩溃导致众多民族国家独立的趋势不同的是,中华帝国并没有在民族主义运动中解体成若干个独立的主权国家,相反,在“五族共和”的框架中继续保持着政治大一统的局面。这意味着中国的“民族主义问题”与欧洲的民族主义问题迥然不同,两者的差别就在于“帝国”与“民族国家”的巨大差异。王朝制度向民国制度的转型只是从形式上改变了帝国的政治形象,让其穿上一件民族国家的外衣,而实际上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民国制度的帝国性质,其内部不仅继续存在着各种民族问题——如少数民族的地位问题,而且其外部仍然面临着西方民族国家体系的持续冲击——中国大多数知识人将来自外部的冲击视为“帝国主义问题”。也就是说,“排满”的问题解决了,帝制的问题并未真正解决;“反帝”的问题解决了,帝国转型为民族国家的问题并未真正解决。民族主义问题在中国内部和外部制造的各种紧张关系,因为帝国这个总根源的存在而将长期存在。这才是中国“民族主义问题”的实质所在。

责任编辑: 李安达  来源:春秋书院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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