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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勤先将军“抗拒戒严命令案”庭审文字实录完整版

徐勤先:当时怎么决策的,不太清楚。当时听到一说这样处理,这个决策究竟科学化、民主化、正确程度与否,就从这个科学民主决策程序……

审判长:先别往下说,我就问你,你怎么知道政治局、国务院没有讨论呢?

徐勤先:不知道。

审判长:“动用军队动用这么多军队全副武装到北京来,需要有文字命令。这样的命令应当由国家发布,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这个话你当时是不是讲了?

徐勤先:这个到了会议的最后阶段,这次我提到了这是个大事儿,我建议军区最好是发个文字命令。这个提到了。讲“应当由国家的名义发布,以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这个事情呢在我的头脑里头没有这样想法,在会议上我也根本没有这样讲,因为头脑里头根本没有这样一个概念。

审判长:“现在带枪开着装甲车进城对不对?”这个话你讲了吗?

徐勤先:这话好像不是这么说的吧?要说到的话就是现在,就因为这个涉及到,这个群众性的政治事件呢,应该用政治办法来解决,就这样处理,究竟合适不合适啊?说到这个意思,刚才这个审判员冯兆山讲到这个意思,这个话我不记得是这么说的,请审判员冯兆山再说一遍,我再回忆回忆。

审判长:“现在带枪、开着装甲车进城,对不对?”

徐勤先:没有这么说。要说到,就是用武力解决这个问题,究竟合适不合适?

审判长:“这样的行动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件事也可能短时间看不清楚,但历史可以证明”,这话你当时说了吗?

徐勤先:这个是当时说的呀,还是以后说的,记不太清楚。这个我思想上有,在哪个场合,或者在什么时候说的,这个倒记不太清楚了。

审判长:“执行这样的任务,可能立功,也可能成为历史罪人”,这个话你当时讲了吗?

徐勤先:这个话当时讲了。

审判长:“中央军委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的职务”,这个话你当时讲了吗?

徐勤先:当时说到了这个意思,但这个话好像不是这么说的。因为我说到了,这个命令最好由军区直接向军里面传达。首长说:不通过你军长不好吧?我说:上级可以任我当军长也可以免我当军长。没有提到中央军委。

审判长:哪里可以任你,哪里可以免你呢?

徐勤先:这个当时没有说。当然是有任免权的,当时没有说。

审判长:“这样的命令我无法执行,请领导另找人吧。”这话你当时讲了吗?

徐勤先:这个话是接着,就是说这个任务好人坏人分不清,军队老百姓混在一起,怎么执行?是这样说的。

审判长:怎么说的?

徐勤先:就是讲到我说这个任务和作战、和抢险救灾不一样,因为那个任务明确阵线分明,目标也清楚;说这个任务好人坏人混在一起军队老百姓混在一起,这怎么执行?这个没法执行,好像没有说。

审判长:那好人坏人怎么着?你把后面讲清楚一点。

徐勤先:我说怎么执行?当时讲怎么执行还是无法执行,我记得好像说的是怎么执行。

审判长:“请领导另找人吧”,这话你讲过吗?

徐勤先:这个话记不太清楚,因为这个事在我的印象里头,指挥班子不是一个人,是一个班子。好像另找人吧,你这不需要另找,军长不在有副军长,还有军政领导,有政治委员,有参谋长。所以当时好像就没有说到这个事。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你对执行军委的命令,究竟是什么态度?军区首长给你下达了命令以后,你对执行命令究竟是个什么态度?

徐勤先:当时我对这个问题有些想不太通。理由就是前面讲到的那些。

审判长:你直接回答我的提问。你对执行军委的命令当时究竟是什么态度?仅仅是思想不通的问题,是拒不执行的问题?还是什么问题?你直接回答这个问题。

徐勤先:当时整个时间比较短,就这么二、三十分钟的过程,来不及作深入的、细致的思考。但是当时一边说这些话,或者一边听着首长传达这些指示,当时我有个想法,因为我自己思想不大能通,所以当时我个人的想法是,作为38集团军、作为整个部队应该执行。我从总院病未痊愈就去接受任务、和在接受任务过程当中我询问那些不清楚的问题,都可以说明。但是我个人的思想上严重的不通。

审判长:你自己思想严重不通,你思想不通严重不通,那对这个命令是执行,还是不执行?

徐勤先:作为部队来讲坚决执行。作为个人来讲,我不大想参加。

审判长:你仅仅是个不想参加的问题吗?你是38集团军的军长,我军的高级指挥员,你指挥了千军万马,你不是一个普通的战士,参加又不参加的问题。究竟是什么问题?是个参加不参加的问题吗?

徐勤先:当时我个人想,就是个参加不参加的问题。

审判长:你是个高级指挥员。你是个集团的军的军长,想参加就参加,不想参加就不参加?这个不是个参加不参加这么个简单的问题。军区首长给你下了一个命令、军委的命令,这是你参加又不参加的问题吗?这个问题还是要求你直接回答。

徐勤先:当时想是这样想的,就是作为部队来讲要坚决的执行;作为个人来讲我不想参加。然而分析这个问题的实质,作为指挥员你不参加,这意味着什么?这是有这个问题。

审判长:意味着什么呢?

徐勤先:意味着就是我个人不执行命令的问题。意味着这个问题,但是当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审判长:当时军区首长给下的军委的命令、命令38集团军进行执行任务,这还有意识到意识不到的问题吗?当时想法是怎么做的,你如实的向本庭如实陈述。思想严重不通,不执行。是不是可以这么说呢?

徐勤先:是。

审判长:军区首长给你下达了军委的命令以后,你对军委的命令表示不执行。对你这种态度,当时军区首长是否对你进行了批评?是怎么批评的?

徐勤先:这个记不太清楚,因为一开始我不愿意传达,说你不传达不好吧,不通过你军长不好吧。首长们是有批评这个意思。原话都记不太清楚。

审判长:首长批评你了。批评以后呢,你的态度是怎么样?

徐勤先:以后我就去传达命令了。

审判长:那么你是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采取什么方法给38集团军政治委员王福义传达的军委命令?

徐勤先:这个时间反正整个的受领任务和中间我发表一些不同意见、这个首长们批评了一些话,以后说你传达吧,我就传达了。就不知道谁把我领到会议室斜对过,外面有一个小屋,有个电话。要通电话,给王福义政委传达的。

审判长:谁跟你一起去的?

徐勤先:记不太清楚。

审判长:有人跟你去了吗?

徐勤先:好像有人把我领过去的吧。

审判长:有人把你领过去的。那是什么地方?

徐勤先:好像是作战室一个什么屋、不是作战室,是作战室配套的一个小屋。

审判长:你给王福义政委是不是把军区给你下达的命令全部传达了?

徐勤先:凡是记得的都传达了。

审判长:你传达的时候、也就是打电话的时候,在场还有别人吗?

徐勤先:好像没有别人。有人进进出出的,好像挺忙碌。

审判长:不记得有谁在场?

徐勤先:具体的记不清楚什么人,就进进出出反正有人。

审判长:你给王福义政委传达完命令以后,你还向他讲过什么?

徐勤先:传达完了以后,大概意思我讲,命令就这么多内容了,我说你们研究执行吧,我说我有些不同的看法,都跟军区首长都讲了。或者这件事情,我也不想参加了。

审判长:还讲什么了?

徐勤先:大概意思就这么多。

审判长:是这么讲的吗?

徐勤先:是的。

审判长:就讲了你有想法,不想参加了。还讲过别的话没有?

徐勤先:别的不记得了,没有讲什么。

审判长:对执行军委命令的问题,你还有什么表示?向王福义还有什么表示?

徐勤先:就是我不想参加了。

审判长:你向王福义政委打完电话,传达完命令以后,你到哪里去了?

徐勤先:到85楼吃晚饭。

审判长:军区85楼招待所。是谁跟你一起去的?

徐勤先:好像是一位处长吧,可能是姓马的。

审判长:一位姓马的处长。是军区机关的吗?

徐勤先:机关的,作战部的吧。

审判长:作战部的马处长,是马景然处长吗?

徐勤先: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审判长:你过去以后安排你住在85楼招待所什么地方?

徐勤先:记不清了,二楼的一个房间吧。

审判长:哪一头?东边还是西边?

徐勤先:西边。

审判长:你就到军区85楼招待所以后,你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又给军区刘振华政委打电话的?

徐勤先:大概就是19点左右,吃完饭了我在上面待了一会儿,想一想这个事怎么办?我从总院来的,因为这个任务,反正也都传达完了,事情也都清楚了,我个人思想来讲也是不大想参加。完了以后。军区让我在85楼这个意思,当时我理解,就是说你就不要回去了,因为部队很快就来了。但这时候我思想还有些扣子都没有解开,想一想,我就给刘振华打个电话。我说政委,命令都传达完了,我从总院来的,我说我还回总院住院去。以后这个事就不要再找我了。当时刘政委说了几句,一个是原来可能不知道我原来住院,也批评了我几句,原话都记不太清楚了。我说首长的意思我都理解,反正我现在思想想不通,这样我就回总院了。

审判长:“命令我已经传达下去了,今后这件事就不要再找我了。”这话你给刘政委讲了吗?

徐勤先:讲了,反正这个话是不是太准了,大概是这个意思吧。

审判长:刘政委批评了你吗?

徐勤先:批评了。

审判长:你给刘政委打完电话以后到哪里去了?

徐勤先:回总院了。

审判长:几点钟离开军区八十五号招待所?

徐勤先:大概也就是七点钟左右吧。

审判长:离开招待所以后到哪去了?

徐勤先:回总院了。

审判长:关于执行军委命令的问题,你后来还向军区首长有过什么表示没有?

徐勤先:跟军区首长以后我就没有再直接的接触。

审判长:也就是说没其他表示了?

徐勤先:直接的没有。要有的就是王福义跟军区首长报告。

审判长:我就问你,直接向军区首长关于执行军委命令问题,还有什么表示?

徐勤先:直接的没有。

审判长:下面宣读三十八集团军警交连班长、徐勤先的警卫员贾语村(音)的证言和对徐勤先公文包内文件的清理登记第一页。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5月24日那天,有几个人进入徐军长病房说:“徐军长出院了,你把他的东西收拾一下。”我就收拾东西在拿公文包时,我想这几个人我都不认识,也不知干什么的,其他东西可以给,公文包是徐军长随身带的东西,里面的东西一定很重要,不能给他们。于是我就谎称这包是我的,我自己带回去。他们也就没说什么,给我留了下来。我把包带回去之后,因为当时乱哄哄的,又不知把包交给谁最合适,就把包锁在一个大木箱里,决定哪天徐军长本人跟我要时再拿出来。在五月二十四日至十月十日之间没有任何人见过此包,也没有看过里边的东西。最近保卫处朱干事、政治部李主任先后找我谈起包的事,我也不了解是怎么回事,就没有交出来。因为我是徐军长的警卫员,要对他本人负责,只能把包交给他本人是最合适的。今天专案组的同志找我,说徐军长要公文包。我不放心,后来经过仔细考虑,还是把公文包交给他们了,因为他们是徐军长专案组的,又是上级组织派下来的,我应该相信他们。以上是我对公文包的做法。一九八九年十月十日。

徐勤先公文包内文件清理登记第一项,一、八九年五月十八日下午在军区接受命令记录,共四页。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警卫员贾雨村的证言和文件清理第一页,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警卫员贾雨村证明:你的公文包是五月二十四日你离开军区总医院时,他从你的房间拿走的,后来一直由他保管。十月十日由他交给了专案组。经清理,你的公文包内的文件内有你一九八九年五月十八日在军区接受命令时的记录四页,你的公文包里面的文件还很多,第一项是你的记录。被告人徐勤先,你对警卫员贾雨村的证言和文件清理登记,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没有当时为什么把我公文包没有因为我走的时候,我就说我少了公文包。当时军区那几个工作人员有的我也不认识。我就说我还有一个包没拿走,他说那包是警卫员的。我说不是他的,是我的。当时我也闹不清楚军区机关什么意思。所以我就提到这个事,以后这个包就始终没在我手,我走的时候也要这个包了。所以具体情况怎么拿、还留下来的,我就不清楚。

审判长:你对贾雨村的证言有什么意见吗?

徐勤先:没什么意见,我不了解。

审判长:这个清理登记有什么意见吗?

徐勤先: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宣读被告人徐勤先在军区接受命令时的亲笔记录复印件。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八九年五月十八日,十六时。刘政委、李副司令员、邹参谋长、徐部长、彭部长召集会议。三座门参加会议,杨副主席、副秘书长刘凯等同志。杨主要说:学生静坐绝食六天,我做了忍让,我进他退。“四二六社论”,二十七日游行口号改了。我表示与党一致,提出二十六日社论正确。取消社论、承认民主运动。有预谋的动乱,他不接受。二十六日社论不能动摇。戈(指戈尔巴乔夫)来,许多事不能按计划执行,红地毯没铺,很仓促。领导人走水泥地是第一次。戈十五来,十四日绝食,统战部与两头协商,让出地方,但以后又找不到了。那红十字会章程,绝四天以上要治疗,但以后又找不到头了。但二十二日追悼会后,目的是打倒党和政府,改组政府、人大常委会和军委,干扰了会谈。看节目,苏客人理解,有记者问天安门学生的看法,戈认为哪国都有,红场现在没有,以后可能有。昨天广场长安街上百万,想办法平息,两个方案:一个方案再退,答复学生的要求,现在要追查二十六日社论,要追谁写的,承认自治组织,做工作的同志很被动。现向北京以外扩散,太原闹,西安有,各地也来支援。一直闹下去,像文革。那时毛周说话也听,现在谁也不听;第二方案保持第二阵地,发现社论二十六日声明是正确的,执行二十六日社论精神,坏人在指挥,美国议员、现场有外国人,内部原因:我们工作的问题没把反污染自由化搞彻底,现在出了不少耀邦的小册子,依此打中央。二十六日社论,未跟上以后又僵化了。你进他退。收拾局面,实行戒严,总理有权戒严包括首都总理有权否?法学家正在论证。根据国务院令调一批部队保卫主要目标、首脑机关。不是单纯维持秩序,三至五师,要调五万人。三十八一点五万;六十五一万;六十三一万;二十七一万;卫六千。要带武器,干部带手枪,部队冲、机、弹,要搞点训练,力求不开枪、不死人,背后是谁不清楚。首都安全要靠北京军区了。

李:1、装甲车三百台不少于二百台;子弹、步、冲、首手五十,其余一个基数。以连为单位携带,新兵不参加,易出问题的不参加,组织好留守;2、组织好开进与集结,五棵松以东、军博、通、炮、装、警一师、长新店二十四团,分二批:第一批二十明晚零点零零进入三角通信部驻军部;3、着装:带缸、新式服、背包、皮鞋、炊事车;4、组织好生活,但不能提前耗房子,房子住不上住帐篷,找后勤解决;5、组织好管理,不违背政策,无事故;7、保密,不该给战士讲的,不要讲,时间多长不要讲,院内指挥、新药师派出小组。

邹:1、轻武器执行的每人一支;2、帐篷报数字;3、通信搞通。

徐:1、熟食二餐;2、炊事车;3、蔬菜添送;4、自身的卫生保障。

审判长:下面法庭初始记录稿,让被告人徐勤先辩认。你看一下是不是你的记录?

徐勤先:是。

审判长:辩护人看一看。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和初始的记录稿是你在军区接受命令时的记录吗?

徐勤先:是。

审判长:这个记录稿的前部分,主要说学生静坐、绝食这前一部分,这前一部分是谁讲的?

徐勤先:刘政委讲的。

审判长:第二部分,李,这是指谁?

徐勤先:李来柱副司令

审判长:第三部分,邹,是指?

徐勤先:邹玉琪参谋长。

审判长:第四部分,徐,是谁?

徐勤先:徐效武部长。

审判长:前面问过你,刘政委讲没讲调哪些部队进京执行任务的问题,你是不记得了,在上面记录,刘政委讲了要调五万人,38军一万五;65军多少、63多少、卫戌区多少,是刘政委讲的。记录上。

徐勤先:刘政委讲的吗?

审判长:这不是刚才你给宣读了吗。

徐勤先:没细看。

审判长:装甲车三百台不少于二百台,子弹、步、冲、手五十,这是李副司令讲的,你的记录是这样。李副司令讲的第二个问题里头,就组织好开进与集结,这里面第一批20明晚零点零零进入三角、通信部驻军部,这句话是个什么意思?

徐勤先:二十是二十号。

审判长:明晚呢?十八号传达的命令。

徐勤先:十九号晚上吧。

审判长:零点零零呢?

徐勤先:零点吧。这是二十号零点。

审判长:二十号零点进入三角,什么意思?

徐勤先:军队指挥所。

审判长:进入指挥所,通信部驻军部。那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就是命令三十八集团军于二十零点进入指挥所。

徐勤先:这个记不太清楚。

审判长:你别记不清了,就你这个记录的意思吧,是不是应该这么说?应该用记录来说吧。

徐勤先:记录现在看,可以有两个意思,现在就得凭当时的记忆了。一个是零点钟就是二十号部队开始走、开始动。一个是就是零点钟进入,那就是十九号动。

审判长:零点进入吧,这是二十日零点进入,你就不能说是二十号才走啊。你后面还记了进入,零点进入指挥所吗,对吧?

徐勤先:这个记不太准确,反正这两个意思都可能有,那就看看当时是具体怎么说的,当时的意思肯定都非常清楚。

审判长:下面宣读北京军区政治部保卫部(保证字第零一号)鉴定结论。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保证字第零一号鉴定结论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蒋继光同志于一九九零年一月四日送来一份一九八九年五月十八日十六时的会议记录四页,以及徐勤先亲笔书写的交代材料十三页,要求鉴定该会议记录是否为徐勤先书写。检验会议记录、笔记书写速度较快、流利自然、无伪装、水平较高,字迹特征稳定。与徐勤先的字迹比对,二者在书写水平、字的写法、运笔、搭配、比例等方面反映一致。结论:一九八九年五月十八日十六时会议记录是徐勤先亲笔书写。

鉴定人:李献进;复核人:钟树栋

一九九零年一月五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鉴定结论,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刚才宣读的记录稿,请被告人徐勤先辩认和技术鉴定,系被告人徐勤先亲笔书写,这个记录稿记载了被告人徐勤先在军区接受命令的时间、参加人员、下达命令的情况和命令的基本内容。军委指示:调三十八集团军到北京执行戒严任务,带装甲车和各种武器弹药于二十日零时进入北京五棵松以东指定地域。被告人徐勤先,你对刚才宣读的你在军区接受命令的记录、和宣读的军区保卫部的鉴定结论,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宣读北京军区政治委员刘振华的证言

审判员冯兆山宣读)徐勤先拒绝执行中央军委戒严任务的情况:一九八九年五月十八日下午十五时五十分左右,军区召集正在总医院住院的徐勤先同志,到军区办公楼三层会议室,传达军委关于调部队到北京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当时在场的有我和李来柱副司令员、邹玉琪参谋长、黄云桥副总参谋长、徐效武部长等人。首先,我传达了军委杨尚昆副主席关于调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的指示,强调指出:实行戒严是中央政治局常委研究决定的,军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是邓小平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决定的。还讲了执行戒严任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后李来柱决定副指挥员对38集团军进京执行戒严任务提出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

我们谈完之后,徐勤先同志说:我有意见,请向上反映。动用军队这么大的事,应由国家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体会议进行讨论。这样做究竟对不对?这样的命令应当由国家发布,以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不下书面命令?部队带武器、开装甲车进城对不对?这样的行动,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个事情可能短时间看不清楚,但历史可以证明。执行这个任务可以立功,也可以成为历史的罪人。带武器执行这样的任务,我无法执行。你们可以换人。中央军委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这个军长。

对于徐勤先同志的严重错误态度,我和李副司令员及在场的其他领导同志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他立即把命令向军里传达。最后,他由邹玉琪参谋长带领去作战部向军里传达命令。他回到接待所以后,又给我打了电话,说:“命令我转过去了,以后这件事就不要再找我了。”在电话里,我又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他:“今后你也不要管部队的事了,好好去养病去吧。”1989年7月15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注意听了,刚才宣读的刘振华政委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刘振华政委证明:1989年5月18日15:50左右,在军区机关主楼三层会议室向你下达了中央军委关于调38集团军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你当时表示不执行,并说这样的命令应由国家发布,以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带武器执行这样的任务,我无法执行;你们可以换人,军委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这个军长。刘政委当即对你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当晚你在85号楼招待所又给刘政委打电话,说“命令我已传达下去了。今后这件事就不要再找我了。”再次拒绝执行命令。你对刘振华政委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刚才这个证言读的比较快,当时听不清有的还记不太住。

审判长:你听清楚了没有啊,没听清楚可以再给你读一遍。

徐勤先:请再读一遍吧。

(再读了一遍)

审判长:你对刘振华政委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这件事情,这个怎么讲呢?这个是我记错了没说清楚?还是首长没有记清楚。刘政委这个证言是什么时候写的?

审判员冯兆山:7月15日

徐勤先:和事后我回忆不一致的地方很多。比较重要的不一致的地方,一个是讲到关于动用军队这件大事、人大和国务院讨论的问题。我头脑里头没有这样的概念,当时也确实没有说出这样的话。当时也没有涉及到这个命令是国务院发布、不发布的问题。我说我有不同的意见,就是前面我已经讲到的,我说这么大一个群众性的政治事件呢,主要应该应该用这个政治办法来解决。所以我这建议,刘政委说的对啊,是建议,建议中央政治局、国务院、中央军委讨论一下,究竟怎么办合适。还有,我说军队纳入国家体制,人大也可以讨论一下。不是讲科学民主决策吗?就是使这个决策别发生失误,主要从这个角度讲到了政治局、国务院、中央军委,和这个刘政委讲的这个记的、回忆的不那么太一致。这究竟是当时我说的这个,首长没有听清楚,还是首长这个记忆上对我的意思的判断上有什么问题,我就说不清楚了。另外这命令发布问题,也根本没有讲到由国家发布、以党的名义发布不合适,这个话也根本还没有讲。还有那个文字命令的问题,我只是到了后期我说了,这个事我说比较大,我说就凭现在我这个记忆、记着这么点文字上记录,将来一旦出现差错,我说这个不好查啊。我说最好军区发个文字命令,并没有提出质问为什么不发文字命令。我记得首长还讲了,说咱们过去作战也可以先下口头命令嘛,文字命令好多是后发的。我说那也对,以后发也可以。什么执行不执行的问题,你们另换人吧,这个比较激烈的话,当时没有出现这个情况啊。当时我是不愿意传达。首长说你还是传达,你不传达不好。有一些就说这个插口吧,我讲的这个和首长说的一致,有的地方现在是是究竟谁记错了、不准,现在不好说。反正有好多事我是没有想过,也没有说过,还有好几处。

审判长:刘政委在证明中讲:“我传达了军委杨尚昆副主席关于调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的指示,强调指出实行戒严是中央政治局常委研究决定的,军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是邓小平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决定的”,还证明你说:“执行这个任务可以立功,也可以成为历史的罪人。带武器执行这样的任务,我无法执行。你们可以换人。中央军委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这个军长。”还证明你回到招待所以后打电话说:“命令我已传达下去了,今后这件事就不要再找我了。”这几点你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不怎么太一致。

审判长:我念的这几点,你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不一致。

审判长:哪不一致?

徐勤先:和我当时说的、记得的不一致。

审判长:我念的第一段话“强调指出:实行戒严,是中央政治局常委研究决定的、军队进行执行戒严任务是邓小平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决定的。”这话你听明白了吧?

徐勤先:明白了。

审判长:你前面讲过、说不知道是哪决定的,当时好像不清楚。当时传达是清楚的;第二点就是“带武器执行这样的任务,我无法执行,你们可以换人。因为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这个军长”,就是你对执行军委这个命令,你的态度是什么呢?我无法执行你们换人。因为可以任我当军长,也可以撤我的职,就是你对当时执行军委命令的态度,是这个态度。你前面讲的好像是这个意思啊,这意思很清楚的,证明是这个意思;第三点就是你回到85号招待所以后,又给刘政委打电话就是说“命令我已传达下去了,今后这件事就不要再找我了”,也就是说你再一次拒绝执行命令。这三点你清楚了吧,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对刘政委的证言。

徐勤先:不一致,因为首长凡是讲的重要的意思,当时我能够记的就都记了。首长补充的这些意思,这些证言上这些意思,当时不记得那么讲,如果我要讲了这样一些重要的话,我就都记上了,还是没有讲。但是这个任务是上级的、是军委的,我的头脑里头这个是清楚的,但是有些话当时怎么说的,能记的哪怕记两个字吧,一般的也都记了。没有记的,当时恐怕没有完全说。另外说这第二个意思,不是那么讲的,这有出入,差别比较大。

审判长:还有什么?

徐勤先:没了,反正就这段有点不太那么一致。

审判长:辩护人对刘政委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公诉人有什么要说的?

公诉人:没有。

审判员冯兆山:被告人徐勤先,这个刘政委证明:下令出战准备命令以后,你不想执行这样的命令,这个态度也是你本人的态度,说明你本人的态度。这个问题你有什么意见吗?

徐勤先:当时态度是这样的,就是我个人不参加。执行、不执行这个词从来没有出现过。整个会议上和会议以后出现是参加不参加这个问题。

审判员冯兆山:刘政委的证明,是证明你当时对中央军委命令的态度。你有什么意见吗?咱不说具体哪一句话,就总的来讲是证明你这个态度,有什么意见没有?

徐勤先:依然是我个人那个态度,对我个人那个态度,我不愿意参加。

审判长:下面宣读北京军区副司令员李来柱的证言。

审判员冯兆山宣读)5月18日军区向38集团军军长徐勤先传达戒严任务时的情况:1989年5月18日15时55分,在军区办公楼主楼三层会议室。由刘振华政委向徐勤先传达中央军委关于调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我和邹玉琪参谋长、黄云桥副参谋长、许晓武(音)部长、作战部彭翠峰部长、戴金生(音)副部长、许厚鼐(音)处长在场。当刘振华政委传达完中央军委命令,我对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并强调指出:戒严是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决定的,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是中央军委下达命令后,徐勤先提出我有意见,请向上反映,并说动用军队,这样的大事应当由人大常委会讨论,少数人决定不对,不符合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像前两次维持秩序不带武器还可以,现在带枪,开上装甲车进城,对不对?我认为应当正式向上反映。这样的行动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执行这样的任务可以立功,弄不好要成为历史的罪人。带武器执行这样的任务我无法执行。这个命令,我不能执行。中央军委可以叫我当军长,也可以撤我的职嘛!这样的命令我无法执行,请领导另找别人吧。在徐勤先说这些话的过程中,军区领导对其进行了多次严肃的批评和教育,责令其必须坚决地无条件地执行命令。1989年7月15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李来柱副司令员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李来柱副司令员证明:1989年5月18日15时55分,刘政委和他向你下达了中央军委的命令和部署要求后,你表示:“这样的命令无法执行,请领导另找别人吧,中央军委可以叫我当军长也可以撤我的职。军区领导对你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责令你无条件执行命令。”你对李来柱副司令员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整个说来,这个与刘政委的证言有些相同的地方,不那么完全一致的地方也有。这个证言里头讲到少数人决策,我没讲到少数人决策,我就是建议,这个事怎么怎么决策,前面都已经讲过了,不重复了。没有这么讲。

审判长: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宣读北京军区参谋长邹玉琪的证言。

审判员周心华宣读)1989年5月18日下午四时左右,在军区办公主楼三层常委会议室,军区向38集团军徐勤先军长布置进京执行戒严任务。参加的人员有军区刘振华政委、李来柱副司令员、黄云桥副参谋长、后勤徐效武部长、作战部彭翠峰部长、戴金生(音)副部长和我。由于调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的情况紧急,所以军区确定将在总医院住院的徐军长请到军区当面交代任务。由刘振华政委传达军委杨副主席关于首都实行戒严的指示,并明确了38集团军进京执行戒严维护首都秩序的任务。徐勤先边听边记录。传达完了以后,徐勤先把他的记录重复了一遍,其他同志做了一些补充。接着,徐勤先讲:“我有不同意见。这样大的事情,动用这么多军队,全副武装到北京来,需要有正式命令。军队纳入了国家体制,应该由人大召开会议作出决定,由国家军事委员会正式下达命令。”这时刘政委说:“我和周司令员亲自去接受的任务,应该完全相信。”徐接着讲:“这我相信。但是以党的名义下命令是不合适的。应该正式向上反映。我无法执行这个任务。可以由军区直接向军里下达。现在的情况很清楚,北京市有一千多万人,有那么多群众、学生和国家机关人员都卷了进去。动用全副武装的军队,开着装甲车来解决,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从军队的根本职能来讲,也是不能这样干的。这不是对付侵略。如果是执行作战任务,那不成问题。我知道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既然军委可以任命我这个军长,也可以撤销我这个军长。执行这个任务可能成为功臣,也可能成为罪人。对于这些问题,现在可能还看不大清楚。但历史会做结论。”徐勤先讲完后,刘政委严肃批评了他的态度,指出了他的错误,并要求他把军委和军区的命令迅速下达到部队。随后由我带他到四楼第二作战值班室,由作战部李明堂参谋要通了38集团军王福义政委的保密电话。徐勤先向王政委传达了军区的命令后,我即送他到电梯门口,他就到85楼招待所去了。以上是根据我的回忆整理的,当时我未做记录,但这与徐勤先当时讲话的基本意思不会有出入。1989年7月12日。

审判长:被告人徐勤先,刚才宣读的邹玉琦参谋长的证言,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听清了。

审判长:邹玉琪参谋长证明:刘政委向你下达了中央军委命令后,你说以党的名义下命令是不合适的,并表示这个命令你无法执行当即受到刘政委严肃批评,并责令你把军委命令迅速传达到部队。随后他带你到军区作战部第二值班室去,向38集团军王福义政委打电话,打完电话后你就到85楼招待所去了。你对邹玉琪参谋长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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