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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人祸:百三人葬身火窟

—浙南劳动教养集中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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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火势太猛,人体经大火一烧,全成了黑焦炭,大多很难辨认,只好让木牌空着。据后来场部统计,大火烧掉茅草房3幢,死难人数约130多人,其中蔬菜队30多人,农业1队100多人,农业2队1人。农业2队宿舍位于最后面,多数难友先后逃离火海,免于死难,烧死一人却是我们云和老乡。

起火时武警如果还有点人性,本来应该协助救人,退一步说,至少不应当横加阻拦。如果他们不这样残暴,死伤人数一定可以大大减少。可是这些平时惯于欺压囚犯的恶棍,已经完全失去人性,他们根本不把人当人,死几百人只当是死一堆蚂蚁,这才酿成如此重大的惊天悲剧。这些遇难者实际上是被这些地狱里的恶魔杀害的!

灾后的现场惨不忍睹。堆在门边的一层层的尸体,面目全非,烧得黑炭似的,手足缩成一团。我发现房屋中间窗外有一具尸体,跪倒在地上被烧死。看来他是打破了窗栅,冲出屋外的,但已来不及了,被疾卷而来的大火扑倒在地,活活烧死。还有一个幸存者是我的老乡,我问他怎么逃出来的,他说:“如果我决心不大,必死无疑。我眼看门口挤满了人,挤出去是不可能了。宿舍的木床是上下铺的,我看到门边一张床的上铺顶上还有空处,我就爬到上铺钻出,踩着人头逃了出来。”他是凭自己临机应变,才逃离火海的。还有一个葬身火海的难友,是瑞安中学的钱善德老师,1957年被屈打成右派,开除公职,送往河村农场劳动教养,好像也50多岁了。他知道自己年老体弱,挤不过人家,就索性躺在床上等死。当我清理宿舍时,发现他手中还捧着一个玻璃瓶子。此情此景,给我的印象太深了,今天我虽已老迈,还能记得清清楚楚。

这场火灾是人为的惊天大祸。从囚犯宿舍的建筑设计到封死所有安全出口,再加上武警阻止人们逃生,都是酿成大祸的原因。如要追究责任,农场领导脱不了干系。共产党的惯技是报喜不报忧,此事当然要严守秘密。当时劳教所规定不准议论,严禁消息外传,违者按反改造论处。龙泉劳动教养所大火吞没130多条生命,死亡的真相一直隐瞒至今。火灾一年之后,不断有遇难的家属来农场探亲。一般回答都是以“病逝”两字简单地搪塞;但对一些来信或寄来邮包较多、比较关心囚犯的家属,才不得不多应付几句。不过对火灾的真相,场部总是千方百计地隐瞒,决不肯对外人透露的。

六、饥荒中的死亡

自从大火之后,农场不再盖茅草房了。过去建的农场总部、干部宿舍都是“洋房”,采用砖木结构(砖墙瓦屋顶)、水泥地面。而劳教人员的宿舍囚房全部是泥墙茅草房。还有工业厂房、武警宿舍、农场仓库等,大部分也只是泥木结构、瓦片盖顶的。虽然农场从建场以来就有砖瓦窑、砖瓦队、砍柴队,批量的砖瓦都以市场价出售。砖瓦是农场的重要收入,火灾给农场造成了损失,给劳教囚犯制造了沉痛的灾难,让一百多人丧生。这不仅仅是一次火灾事故,而是执政当局对劳教囚犯草菅人命的结果。

农场死人的事还不仅限于火灾中丧生的一百多条人命,毛泽东搞大跃进造成了三年大饥荒,农场也饿死了不少人。被关押在劳改农场里面的人,谁都不知道外面的真实情况,他们只能从《人民日报》、《浙江日报》、《浙南大众报》等各级党报上看到假、大、空的宣传:什么形势一片大好,什么“东风压倒西风”,什么“三面红旗”的伟大成就等等。我们运输组天天外出,偶尔还能听到点外面的真相,如人民公社的食堂散伙了,大办钢铁的小高炉倒垮了,各地农民、工人也在饿肚子等等。农场里是不准议论这些事的,只能颂扬三面红旗,称赞社会主义未来无限美好,会给广大人民带来“幸福”生活。大家都不知道,报纸上大吹水稻亩产多少万斤,其实是假消息;也不知道小高炉炼出来的铁水,其实是煤渣;对农民派购“余粮”,其实是夺取他们的口粮。他们不知道,生产粮食的农民家里已断粮挨饿,外面已经到处在闹饥荒了。

报纸上的宣传其实也骗不了人,现实是最有说服力的。农场里从吃干饭改吃一干二稀,从吃大米改吃番薯、菜粥。劳教人员中患病的人日渐增加,医务室的住院病房天天住满病人。重病号都是因营养不良而患浮肿病的,也有吃了野菜中毒之后在抢救的,或吃了糠饼、草根以后患便秘的。

农场变成了地狱,但谁也走不出去。这里的医生都是从各地送来劳动教养的医务人员,不是右派就是反革命,谁还敢说句实话呢?明明是长期饥饿造成死亡的病例,还要说是暴饮暴食致病,或说是旧病复发、身体虚弱、自己不保养所致。对浮肿严重的病人,也只是配给一包糠粉,用开水冲服。巧妇难为无米炊,遇上发高烧、浮肿休克的病人,按医务常规本来完全可以抡救的病人,只因缺药缺粮,良医也束手无策。医务室的医生,只能眼睁睁看着难友们一个接一个慢慢地死去。

饥饿愈来愈严重了。农场里年老体弱的人,确实很难支撑。这些人往往死得最早。有的人刚送进来时身强体壮,他们相信骗人的政策,拼命劳动,一心希望通过劳动改造脱胎换骨重新做人,早日返回革命队伍。他们拼着命干,梦想放卫星、创高产,总是干得精疲力尽。初来时粮食供应情况还好,由于他们年轻,经一夜睡眠,体力还可以恢复。但日子一长,身体就衰弱下去了,到了饥荒年月,身体更感到拖不动了。劳动改造的苦役,是每天每时的经常任务。谁想休息,就是偷懒;拖不动,慢慢做,就是消极劳动,抗拒改造。

场里的伙食定量日益减少,人们天天遭受饥饿的折磨。名义上每人每日还有多少粮食定量,实际上真正能装到饭盒里的到底有多少,谁也说不清。等到有一天早上起床时感到疲倦,感到无力,死亡就临近了。但你病倒了,场里的干部还会说你装死;真不行了再让你去医务室,可到那时你就是死路一条。

人的身体还是要自己保护,即自爱。我常记着那位好心的警察老乡的指点:劳动应“适可而止”,度过难关。我在劳动上历来认输,承认自己力气小,从不争高;而运输队个个都是劳动高手,相比之下更看得出我不适应拉车。当年深秋以后,我就被调回农业队去搞田间管理。管理员派我去番薯地值夜班,任务是看管大片番薯地,防止被人偷窃。

我们在地旁边用茅草搭了一间小棚,每人配置一把特光手电筒、一根木棍、几根绳索。我们每天都是天黑后上班,到天亮下班;每两人一组,从秋天一直做冬天。

在这段日子里,虽然野外蚊子很多,不胜其扰,但劳动还是很轻松的,主要就是熬夜。我们只需慢慢走动走动,日子一长就习惯了。可是我们的工作也不完全是平静无事,偷挖番薯花生的事常有发生。不过只要我们人一到,手电筒一亮,偷盗者早已逃得无影无踪了。小偷总是心虚的,害怕被抓住。

有一次,我遇到一件奇事。一个小偷,潜入农场挖出两块番薯,正想慢慢享受,却被我们发现了。两把特光手电筒一齐对准那个黑影追过去,但此人却一动不动。我们走近一看,竟是一个中年农民,身影瘦小,见有人前来抓他,立即跪地求饶,连声说:“请你们救救我,请你们救救我,我已经三天没吃东西啦!让我吃一块番薯吧!吃一块番薯吧!”我们见他确实可怜,可是还怕他逃走,两人分别从东西两方挡住去路。他却不想逃,跪在地上慢慢地啃着番薯。我们告诉他:“这是农场的粮食,我们上千人的口粮啊,你偷了是要被抓起来的!”他反复恳求说:“只要有得吃,只要有得吃,抓了我也不怕!”当我们走近他身边时,他却主动的边站起来,边说:“把我捆起来送到农场去吧!”低下头等着我们捆绑。我们两人无言地面面相窥,是在征求对方意见,到底该怎么办。抓他么,我们于心不忍。沉默了片刻,我们两人竟不约而同地对那人说:“到番薯棚里去,等天亮再说吧!”慢慢地天亮了,我们带着那位偷番薯的农民,一起下班归队交差。管理员却让那位农民跟着我们回到农业队宿舍,找了一个空铺位让他住下,每餐领饭,通知厨房为他多备一份而已。

队长管理员职权只能管劳教犯,但无权处理外来农民。向农场派出所报案,也仅仅是笔录一番,签字画押而已。白天大家出工劳动去了,他却在宿舍里闲着。三天过去了,那农民却要求把他收容劳教,跟大家一起去劳动。他是真正的贫下中农,不是地、富、反,怎么能说劳教就劳教呢?农业队的指导员是劳教队里专管政治思想的,他来找那农民谈话,要他承认错误,写悔过书。指导员查问他是哪里人,他照直说了,错误也认了,可是没有文化,不会写。

那农民是附近村庄里来的,他不愿意回去。原来人民公社食堂现在解散了,他家已经断粮,回去就要饿肚皮,所以愿意在队里受劳动教养。指导员无权决定,只好放他回去,可是他却赖着不肯走。

这就是“三面红旗”下遭受饥荒挨饿的典型的中国农民!场里没有办法,最后只得通知人民公社武装部派民兵把他押回去。回去了他是不是要挨批挨斗,会不会挨饿,我没法回答;不过单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出当时龙泉农村饥荒的严重了。

我还记得,农场有个规定:劳教人员外出,不准接触群众,但这些人却常因饥饿而违反场规,带上自己最值钱的衣物,向农民换个一升、八两粮食填填肚皮,因此回场被批斗。六十年代实行计划经济政策,物资匮乏,买粮食要粮票,穿衣买布要布票;生产越困难,票也越发越多:香烟票、酒票、油票、肉票、蛋票、盐票、豆腐票、煤油票、火柴票,真是票证满天飞。仅凭钞票(人民币)是甭想买东西的,三年大饥荒时期,尤其难买的是填肚皮的食品。劳动教养人员为了活命,拿出身边最值钱的东西换粮食,是明知故犯。他们因为接触人多,就多少了解了一点农村情况。农村中强弱贫富悬殊,当权的干部优先占有,普通农民的粮食就很紧张,挨饿的都是老实的农民和“阶级敌人”地富反坏右分子。那些可怜人饿着肚子不能讲,饿死了人也不能讲,讲了就是攻击“三面红旗”,污蔑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就要挨批斗。饥荒年代,农民断了口粮,竟自愿投入地狱去受劳教,成为被判无期徒刑的囚犯。这不是天方夜谭,而是三年大饥荒时期的真人真事。

七、求生的欲望

在广阔的中华大地,从五十年代开始,到处布满了天罗地网。粮食政策、户籍制度,对人民公社的农民是圈地为牢,未经批准是不准离开生产队的。在“三面红旗”时期,要离开居住地外出,必须开路条,要请假;地、富、反、坏、右都是阶级敌人,亲戚朋友来访,还要汇报、登记。这些严格的规定,使“犯罪”的人特别多,为安置这些人员而设的劳改场,也已经多得不能再多了,所以1958年以后又增加了“劳动教养所”。根据《劳动教养条例》的规定,无需经过公检法,各地的单位领导、行政主管、各级中共党委、地方政府都可以决定送你去劳动教养。如果你未经批准,离开家里外出打工求生,外地的公安、警察、户籍管理,随时都会查问到你,将你扣押拘留、遣送回家。到处都有遣送站,但是各地又有自己的地方保护政策。浙江,或者说浙南地区,受当时“大跃进”的祸害特别严重,人民公社食堂解散,断粮的农民不断增加,外流逃荒人群激增。

近邻的福建省北部一带地区,却利用浙江农民的逃荒,招募外来人口,开发边区荒芜土地。他们曾一度驱车来浙南各地接运难民,去参加闽北开发。闽北当局公布三年免征农业税,不收钱粮,发放三个月救挤粮的优惠政策,吸引浙南的饥民纷纷逃奔闽北。由于来浙江接送难民的车辆以红色为标志,因此日后称为“浙闽红车事件”。闹饥荒的浙江农民,一批一批外流入闽,到了福建,只要经过登记入册,就会被统一分配,各归其位;原来种田的就给你土地、房屋,让你自由耕种,安居乐业;如果你想打工,或谋求什么职业,还可根据个人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安排适当工作;也有当工人的、当教师的、当医生的,各得其所。闽北对地、富、反、坏、右一群“阶级敌人”也很宽大,仅仅要求登记在册,不搞批斗活动,提倡安居落业,发展经济搞生产。闽北开发的新政策,确实救了不少浙南各地的饥民,使他们活了下来。他们大部分被安置在浦城、武夷、光泽、崇安等地。农民获得土地,如鱼得水,自由种植瓜果粮食,安居乐业。后来浙江调整合作化政策,曾一度提出反冒进,解散了部分高级社,农民逃荒外流才有所减少,人心稍为安定。

但浙江的农村政策,顽固坚持极左路线,把农民卡得死死的,自留田全部取消,房前屋后,瓜果一株不留。农民求生的愿望强烈,公开的红车接送虽然被阻止了,但暗地里自发偷越省境逃到福建去开荒的群体性事件仍不断发生。我就有两位表兄在大饥荒时期逃到福建浦城,至今仍居浦城。虽然文革后期,“清理阶级队伍”,曾经动用“专政”手段把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全部从福建赶回浙江,归原籍审查清理,但清理后不久,他们陆续又回福建居住。这段时间对劳动教养所的管理,可从来没有放松过,越管越严。承受饥荒折磨的囚犯,到饥饿难熬时,什么东西都会塞到嘴里去充饥。许多活生生的人,在农场里一个一个死去。为了活命,逃跑人数也在增加,管教干部、武装警察,对逃跑的劳教囚犯从不手软。逃跑人员被捆绑吊打,批斗,是家常便饭,但他们求生的欲望还是很强烈的,逃跑的事件仍时有发生。

在饥荒年代,劳教人员出于求生的欲望,还会向亲人呼救,争取亲人救助。但这是要看条件的。亲人条件好的,当然会千方百计地救援他们;但有的人亲戚朋友自己都快要饿死了,还有什么能力支援他们呢?在最困难的时候,我有一位同学,曾向挣扎在饥饿线上的我,伸出营救的手,他就是云和同学——刘成贵。1957年反右运动中,他也受我牵连,被下放农村劳动,在浙闽红车事件中,逃离苦难的浙江,去了福建崇安县,开荒扩种求生。安定下来之后,他回到云和探亲,特地到我家里看望我妈,询问我被劳动教养的情况。当时他拿出十斤粮票交给我妈,嘱她寄给我。在60年代,十斤粮票可是一件大事,慰抚了我妈孤独悲伤的心,也救了我的命。他的慷慨和关怀使我看到人间还有真情,鼓舞我坚持活下去。我从内心深处感谢刘成贵同学对我的真情。在阶级斗争的年代,像我这样一个地主家庭出身的“右派”分子,别人碰到我就像碰到麻风病人一样,连讲话都不敢和我讲,哪里还谈得上什么同情和支持?当时当局就有一条规定:“同情右派按右派论处。”能在友人有难时冒着危险支援友人,这不仅仅是慷慨,更需要精神力量和道德勇气。在那个无情的时代,这样的人极少,极难得,也是十分值得崇敬的。

提到刘成贵同学,又使我想到另一个人,这就是云和县中心小学的常务副校长徐少青。

1957年秋,我被划为右派以后,暂时留在云和县小,任教半年,听候处理。有一次学校领导班子开会时,一名极左分子为了表示积极、立场坚定,提出:“右派分子杨世元留县小任教,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对他严加监督管理。他的粮食定量还是每月38斤,应该降下来,改为每月24斤。”当时主持会议的是徐少青常务副校长。徐只说了一句话:“杨世元是思想上犯了错误,已经受到组织处理;生活上我们还是一视同仁,不能歧视他,粮食定量不应该减。”到了1958年初,学校放寒假,教师又集中整风学习,有人举报徐少青同情右派,受到了大会批斗,被戴上右派帽子,开除公职,去农村监督劳动。到1978年右派改正时,他已经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孑然一身了。他不过说了一句公道话:“一视同仁”,竟遭受了20年的苦难,葬送了一生!好人遭难,恶人得意,这是怎样的世道呀!落实政策改正之后,他才从离婚多年的妻子处,找回失散的儿子。

八,劳教是有期还是无限期?

从《劳动教养条例》的文字上看,有很多漂亮的辞藻,却掩盖不了实际的罪恶。关押劳教人员有囚房,监管劳教人员配备了武警,还有一群群的狱卒。这一切都同劳改犯没有分别。劳教和劳改的不同仅在于:劳改有刑期,劳教却没有刑期;表面看来似乎劳教比劳改轻些,可在执行时,判处劳教就等于被判处无期徒刑!这样,慢慢的,劳教队里就有了这么一些人:他们蓄意闹事,假装逃跑,无事生非,目的无非是企图改判劳改。起先,他们确实也有人达到目的。农业队有个懒汉无赖,被送来劳动教养。他故意约了几个人商量,装作组织逃跑,结果被揭发了。为首的判了三年劳改,三年后果然释放回家了。

劳改犯人在劳改服刑期间,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但劳教人员关押期间还有公民权,如每年一次选举人民代表时有“选举权”。当然没有被选举权。人的生存权有没有?这还是个未知数。通信自由从表面上看,好象有,只是来往信件都要通过检查,甚至使用人民币的权利也被剥夺。河村农场发了一种代价券,一角、五角、一块、五块、十块,限于场内使用;劳教囚犯身藏人民币就算违规,要受批斗。

劳动教养所的管理还在加严。场部组织了多次批斗会,表示奖罚分明,总结建场三年来的成就。第一次宣布三个劳教分子解除劳教,留场就业,并宣布对全体劳教囚犯,要根据本人罪行、错误和改造表现重新确定劳教期限,分一年、两年、三年。可是我们这些1958年进场的右派进场都已经三年了,这又怎么解释呢?讨论中反响很大,但场部仍然宣布:劳教期限未定前,关押改造时间全部不算。这是多么荒唐的决定!可是你反对也白搭,照样重新确定期限,过去的三年大家都白关押了!换句话说,这等于给每个人都增加三年关押期!说什么“改造表现”,其实全都是骗人的鬼话。1961年填表申报,场部批准的年限算不算数?解除劳教,摘掉右派帽子,留场就业,这些话又算不算数?即使年限满了,还是圈地为牢,你还是这个劳教集中营的人员,最多不过换个称呼:“摘帽右派”,“留场就业人员”!到了文革时,又改称“劳教犯”,“留场犯”。在专制极权的中国,我们自1957年被划为右派以后,就成了另类贱民。劳动教养没有期限,一年、两年、三年,甚至五年、十年、二十年,关你,放你都没个准,完全没有法律依据,都是当局说了算。直到1978年,中共中央11号,55号两个文件下达以后,才算有个段落。

和我曾经一起劳动教养的右派,时间最长的达23年之久,而按照法律条文的规定,劳改判刑最长也只有20年;可是判罪轻于劳改的劳教人员,却被关了23年,刑罚反而比劳改重得多了!法律上的劳教“无期”,反而重于劳改的“有期”,而且大大地“超期”,几乎近于“永无尽期”了!表面上似属从軽判处的劳教,到了实际执行时,竟成了“无期徒刑”!

1978年清理冤假错案,落实政策,被错划的右派得到改正之后,在安置工作中,还有人把他们看作“摘帽右派”,“改正右派。“右派”这顶帽子,仍然也还是“无期”的!看来“右派分子”这项待遇是终身制啦!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往事微痕》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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