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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时,老年人药量需要“酌减”,应该减多少?

有位老年朋友问华子,为什么好多药品的说明书中,写了成人用量后,又补充一句老年人用量酌减,难道老年人就不算成年人吗,这个“酌减”,到底要减多少?

华子说,在使用药物时,超过60岁的老年人不等同成年人。与成年人相比,老年人的肝功能、肾功能都会下降,对药物的代谢、排泄能力下降,如果按照成年人的用量,就有可能造成药物蓄积,引发危险。

如果药品说明书中,老年人用量需要“酌减”,通常用量为成年人的1/2~3/4

老年人在用药时还有5个原则:

1、获益原则

“是药三分毒”,使用药物治疗,会同时面对疗效的获益与不良反应的风险,需要经过医生评估,只有获益大于风险时,才建议用药

比如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预防血栓时,可能造成消化道损伤与出血风险增加。一般来说,没有发生过冠心病、心梗、脑梗等心血管疾病者,服用阿司匹林的风险与获益相抵,就不建议服用。只有疾病风险较大的人,才建议服用。

2、五种药物原则

很多老年人同时患有多种疾病,需要多种药物联合治疗,在用药时,同时使用的药物不建议超过5种。

有相关的研究,如果使用药物在5种以下,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仅在4%左右;如果同时使用6~10种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0%左右;同时使用超过10种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达20%~50%以上。

所以在治疗时,要找出主要问题,并尽量少用药,多治病

比如说有高血压、同时又有心绞痛的人,就可以使用地平类药物与洛尔类药物,降压的同时还可以预防心绞痛。有痛风,同时又有高血压的人,可以选用氯沙坦、阿利沙坦等药物,降血压的同时还可以降低尿酸。

前列腺增生,又有高血压的人,可以选用唑嗪类药物,在降血压的同时,还可以舒张尿道肌肉,缓解尿潴留的症状。如果病情需要使用更多药物,需要经医生、药师评估安全性后再用药,不要擅自增加用药,包括各类保健品

3、小剂量原则

老年人在用药前,需详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建议老年人用量“酌减”的药物,通常都需要从成人剂量的1/2~3/4,或是从最低剂量开始服用。然后根据身体的耐受情况以及病情程度,逐渐增加剂量,如果小剂量用药就能产生药效,就不建议使用大剂量。

可以进行合理药物联用,联用2~3种小剂量药物,可以避免服用大剂量药物出现不良反应。比如在高血压的治疗中,通常采取联合用药的方式,避免使用单一的大剂量降压药物。

再如使用他汀类药物时,可以与胆固醇吸收抑制剂、PCSK9抑制剂联用,从而减少他汀类药物的用量,避免出现药物不良反应。

4、择时原则

老年人使用药物时,需要根据药物以及病情的时间特性进行用药。

比如说,哮喘在夜间高发,可以扩张支气管的噻托溴铵粉雾剂在睡前给药的效果就会更好些;变异型心绞痛常在夜间出现,在睡前使用钙离子拮抗剂效果较好;而稳定型心绞痛常在上午发作,就可以在早晨使用长效硝酸酯类药物。

利尿药会导致排尿增多,就应在清晨、上午服药,避免夜间排尿影响睡眠;唑嗪类药物容易引发体位性低血压,就适宜在睡前服药,可以减轻不良反应。

5、停药原则

使用一种新的药物后出现了不良反应,要及时与医生沟通,暂停药物并就医。比如说服用他汀类药物,出现了严重的肌肉疼痛、乏力、尿呈酱油色时,需要及时停药就医,警惕发生横纹肌溶解症。

服用阿司匹林出现黑便、呕血等症状时,需要停药就医,提防出现消化道出血。服用普利药物出现干咳时,如果排除感染的原因,就很可能是药物的不良反应,如果干咳无法耐受,可以在医生指导下停用普利类药物,换用沙坦类药物替代。

总结一下,老年人的肝、肾功能下降,在使用药物治疗时,应注意药品说明书中是否提示老年人用药需“酌减”。老年人的药物用量,通常为成年人的1/2~3/4,用药时还要注意老年人用药的5原则。

责任编辑: 王和  来源:药师华子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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